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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研究支持新能源汽车 本地产品或免征路桥费

作者: 发布于:2015-07-03 14:57:11 来源:

   2月20日,武汉市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关于进一步推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通过多项优惠政策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来汉投资新能源汽车、购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都有奖励或补贴。


  中心城区建30个充电站


  目前武汉市已有560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上线示范运行,建有3个充电站和130个充电桩,10个车型获得国家公告并进入推荐目录。


  按照《意见》,该市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交站场、市政环卫车辆停保场等配套充电和维护设施建设,对经验收合格的充(换)电设施给予部分贴息,供地参照电网设施用地政策划拨。力争“十二五”期间在中心城区建成30个充(换)电站和2000个充电桩。


  投资新能源汽车有奖励


  对于在武汉市投资生产新能源整车的重点企业,各类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产销量首次突破1000辆、5000辆和1万辆的,武汉市将分别一次性奖励200万元、1000万元和2000万元。


  对于销售额过10亿元以上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企业,本地产零部件配套率达到30%及以上,每比上年提高3%奖励15万元。本地产零部件配套率达到15%及以上,每比上年提高5%奖励15万元。


  另外,将在审批、资金、土地、人才和产业配套等方面予以支持。


  买新能源汽车有补贴


  武汉市将继续补贴公交系统购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


  武汉将把本地生产符合国家标准并纳入工信部目录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纳入政府采购目录,鼓励各级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和国有控股企业按不低于20%的比例采购。对购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单位和个人,参照国家补助标准给予适当补贴。


  此外,该市还将研究针对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落实免除限行等措施,对本地生产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免征路桥费、停车费减免优。对纯电动汽车作为出租车运营的,减半征收其示范经营期内的有偿出让费,对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企业推广期内所涉的地方税收部分予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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