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量集采需求和配置标准制定须看数据脸色
第九届全国政府采购集采年会特刊·标准篇
财政部提出用三到五年时间完成批量集中采购推广工作。2013年下半年,财政部进一步加大这项工作的推进力度,于8月和9月相继印发《中央预算单位批量集中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关于中央预算单位实施批量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将批量集中采购范围扩大到台式计算机、打印机、便携式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复印纸、空调机、碎纸机等品目。
在财政部力推批量集中采购的背景下,采购需求标准化、品目配置标准化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为什么要出台政府采购品目配置标准?目前配置标准实施状况如何?怎样才能制定更多、更为科学合理的配置标准,以利于批量集中采购推广?
需求标准化是实施批量集采前提
根据制度设计,批量集中采购是对一些通用性强、技术规格统一、便于归集的政府采购品目,由采购人按规定标准归集采购需求后交由集中采购机构统一组织采购的一种采购形式。
在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处长宋宝泉看来,今年财政部加大了批量集中采购的推进力度,相继下发多个批量集中采购制度和办法,进一步扩大了批量集中采购品目。特别是在11月27日召开的2013年全国政府采购工作网络视频会议上,财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刘昆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批量集中采购改革。
"我认为,深入推进批量集中采购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府采购工作的重点之一,下一步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要求,在本级开始试点,已试点的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和流程。"宋宝泉表示,推进批量集中采购的关键是采购需求和配置标准的统一,采购需求标准化依赖于采购品目配置标准化,如果缺乏统一的采购品目配置标准,实施批量集中采购将很困难。
"出台并细化配置标准,促进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计划编报、需求归集标准化,以利于实施批量集中采购。这些因素环环相扣,前者是后者的基础,后者以前者为条件。"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福建省采购办")主任兰生赞同宋宝泉的观点,并表示该省今后将逐步扩大批量集中采购范围。
青海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处长蔺华藏认为,如果没有配置标准,也就无所谓超标准采购,管控工作就只能靠预算单位自觉遵守制度、市场呼吁以及监管部门监督。配置标准的出台不仅在一定程度上挤压了预算单位的"自由裁量权",压缩了"暗箱操作"的空间,而且能有效抑制超标准采购、奢侈采购现象。
"配置标准的出台还能规范财政支出,避免浪费,制止个别采购单位片面'追高追新'。每一分财政资金都来自纳税人,应使之发挥最高效益和最大价值,将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蔺华藏说。
办公设备等配置标准较为成熟
政府采购品目配置标准对批量集中采购影响深远,目前配置标准制定、实施情况如何呢?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通过采访了解到,2009年,国管局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试行标准;2011年,财政部印发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购置费预算试行标准、出台公务用车"双18"标准等。
一些地方也很早就出台了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的相应配置标准,并且执行得比较到位,比如安徽、湖南、福建、陕西、江西等省和江苏省常州市等地市。这些标准的出台为批量集中采购成功试点奠定了坚实基础。
与此同时,一些省还出台了部分品目的配置标准。宋宝泉告诉记者,为了推进批量集中采购改革,2013年年初,安徽省财政厅、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印发《安徽省省级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试行)》,明确规定了省级行政单位办公设备、办公家具配置的数量、价格、使用年限等,如规定办公桌椅按实有人数每人一套配置,厅级办公桌椅价格不超过3500元,处级办公桌椅价格不超过2500元,科级办公桌椅价格不超过2000元,无特殊情况10年内不予更新。这就从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上,为大面积推行批量集中采购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江西省财政厅为了规范采购行为,防止奢侈采购,在所有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实行政府采购办公用台式计算机基本配置标准,自今年9月1日起执行,三年到期后再据实调整。据介绍,该标准对办公用台式计算机的价格和配置进行了上限控制,每台台式计算机的协议采购商品入库价格不得超过6000元。配置要求为显示器不超过22寸、CPU不得超过四核、缓存不得大于6M、硬盘容量不得大于1TB等。
福建省实施的空调批量集中采购工作成效更加显着。福建省采购办工作人员介绍,前三期批量集中采购平均节支率达38%,第四期空调批量采购工作已经结束,节支率达41.83%。不仅如此,福建省空调配置标准也十分完备,采购程序相当成熟,为中央单位推行空调批量集中采购提供了宝贵经验。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空调批量集中采购工作的相关负责人介绍,该省空调配置标准是通过充分的市场调研,邀请生产厂家和行业专家进行论证,排除倾向性、排他性等因素,联合资产管理部门一起出台的。
集采机构应贡献基础数据
根据财政部下发的《中央预算单位批量集中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对列入《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中的集中采购机构采购品目应逐步实施批量集中采购。
虽然目前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公务用车等品目的配置标准较为完备,实施较为顺畅,但深入推进批量集中采购需要更多采购品目配置标准出台。只有明确一个个集中采购机构采购品目的配置标准,全部品目实现批量集中采购才会成为可能。如何制定更多科学合理的配置标准,是业界当前亟待破解的难题。
宋宝泉认为,在制定配置标准过程中,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资产管理部门应相互配合,高效协作,按照物有所值、满足基本办公需要和市场成熟度高的原则,既要有利于需求标准的统一,又不能存在品牌选择的倾向性,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以此共同制定操作性强的配置标准。
根据《暂行办法》要求,集中采购机构需要综合考虑预算标准、办公需要、市场行情及产业发展等因素,提出相应品目完整、明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的采购需求技术服务标准报财政部。财政部在组织完成对相关技术服务标准的论证后,发布中央预算单位批量集中采购品目基本配置标准。
业内专家认为,落实《暂行办法》要求,出台并细化配置标准,需要各方大力支持与配合,尤其是集中采购机构,既熟知通用产品的主流配置、市场行情及产业发展,又洞悉不同预算单位的需求共性和特点,还掌握大量的历史成交数据,通过问卷调查、现场查看、专家论证等形式,能够提出相应品目完整、明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的采购需求技术服务标准。这些来自一线的鲜活材料及数据,有利于后续相关部门制定科学合理的配置标准。
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相关负责人赞同上述观点,认为在配置标准制定过程中,集中采购机构大有可为。一线业务操作人员既熟知用户需求,也了解市场行情,掌握大量的采购数据,应充分利用自身优势,为制定科学合理的配置标准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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