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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撤销集采机构于GPA谈判不利

作者: 发布于:2015-06-30 14:27:4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我国在加入GPA谈判的《出价清单》中已将工程采购列入政府采购范围。


  各级集中采购机构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组织和参与了许多活动,并制定了相关规定。


  “政府采购部没人了解工程采购,尽管工程也是政府采购的重要组成部分。业务精通更谈不上,招标文件的质量很差。”江苏省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科小李表示。他原是政府采购中心的业务骨干,在该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的过程中,被调入工程建设科工作。该科主要负责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包括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政府采购科以货物和服务类采购为主。据了解,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中,集中采购机构被撤销,工程政府采购也随之进一步萎缩。这于GPA谈判十分不利。


  工程是政采重要组成部分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调查了解到,在一些地方的公共资源交易改革中,政府采购范围有进一步萎缩的迹象,工程采购进一步游离于政府采购之外。以广东省珠海市为例,2012年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年成交额达到500亿元,政府采购规模仅约为4亿元,所占份额甚至不到1%,而在政府采购纳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之前,2011年珠海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规模就到达了5亿元。随着工程项目的划出,政府采购的范围被不断蚕食。


  相似的状况在全国范围不同程度地上演。“设备类采购还在政府采购科,50万元以上的工程采购划给了工程建设科,10万元以上的监理、设计、服务项目也由工程建设科完成。”湖南省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几个月前,他随着政府采购中心被“整合”,他从政府采购中心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上班。


  “一边是越列越长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一边是越做越小的政府采购范围,政府采购难道成了货物或者通用货物的代名词了吗?在GPA谈判紧锣密鼓、加入已是大势所趋的背景下,我国已经实践十多年,而且卓有成效的政府采购制度岂能推倒重来。”一位业界资深人士抑制不住激动的情绪。


  工程已列入谈判清单


  按照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议》(以下称GPA)和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公共采购示范法》的规定,政府采购的范围包括货物、工程和服务三大类,工程采购是政府采购范围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目前,我国正在进行加入GPA的谈判,GPA在“国内立法”一节中规定“每一参加方应保证,在不迟于本协议对其生效之日,使其法律、法规、管理程序及其采购实体所适用的规则、程序和做法符合本协议的规定。”在我国加入GPA的谈判过程中,一些GPA成员国对我国的立法现状也提出了异议,要求我国将《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合并。


  我国在加入GPA谈判的《出价清单》中已将工程采购列入政府采购范围。山东省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原主任王沛表示,将工程采购列入政府采购范围后,政府采购项目在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总量中将占绝对主导地位。根据对组建较早的部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近几年交易项目的调查,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项目在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总量中的占比,最低的占90.81%,高的达到98.08%。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出让和国有产权交易在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中的比重只是很小的一部分。因此,王沛认为,在现行背景下,应充分考虑与GPA规则接轨的问题,使政府采购和公共资源交易运行体制建设具有前瞻性。


  对政府采购深有感情的江苏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调研员吴小明则表示,在GPA谈判中,《政府采购法》是重要依据和前提。加入GPA谈判要求与国际接轨,从维护国家利益的角度考虑,依法建立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不宜改变。打破现有的法律制度体系,无疑将增加谈判的难度和风险。业界不少专家对吴小明这一观点表示赞同的同时还指出,不仅不能改变集中采购机构的法人地位,而且还应该利用集中采购机构的专业优势,在今后更加开放的市场中,把政府采购做得更好。


  工作受影响于谈判不利


  在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将《政府采购协议》(GPA)等谈判列入政府重点推动工作之一,政府采购领域的对外开放将加快步伐。财政部也将积极开展加入GPA谈判应对工作列为今年的政府采购工作要点。在这样的背景下,各级财政部门和集中采购机构从业人员本应加快发展步伐,让已经取得斐然成绩的政府采购再上台阶。然而,由于不少地方的有关部门受利益驱使,在完全不具备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条件的背景下,想法设法去硬推这项改革,使得当地的政府采购从业人员无法安心工作。


  “目前,各地政府采购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情况各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模式多样、职能定位不明,人员、机构不知何去何从,确实影响工作状态。”一位业内人士透露,他们近期接到了市政府的通知,其所在的集中采购机构将被整合进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后如何开展工作还是个未知数。


  “政府采购在发达国家已有近两百多年的历史,并被国际社会广泛接受。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实行了十多年,GPA谈判正在进行中,从实践情况看,依法设立、依法运行的集中采购机构作为政府采购政策的执行者和推动者,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这个机构存在具有特殊意义。”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副巡视员徐进表示。


  政府采购信息报2014年5月19日第1561期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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