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路在何方之上篇:定好位不走偏
此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时只能向上级部门或有权处理的部门反映,交易平台的作用有限。另外,由于缺乏法律支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合法地位一直存在争议。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新成立的机构,这个机构在招投标领域、在招拍挂领域的法律地位没有很明确的表述,我们行使管理职能没有法律依据。虽然也在行使管理职能,但法律没有赋予我们这个权力,希望全国人大或有关部门早日解决这个问题。”某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向《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透露心声。
“依法行政是政府部门必须坚守的基本原则,在法律未明确规定之前,某些地方设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局部试点是合理的,但如果在全国范围内作为一项新的制度全面推行,则需要先立法再开展。目前的状况是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经经过一段时间的试点,如要全面推行则必须先行立法,解决无法可依的问题。”全国人大财经委立法研究室专家表示。
“此外还要警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权力无限扩张的冲动。”该专家补充道。
李克强总理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指出,对于政府部门来说,法无授权不可为。
创新改革固然应当提倡,但应在法律基本框架内先试点,再论证,后立法,然后施行。绝不能拍脑袋想当然,更不能站在部门利益的角度,不顾法律和国家利益行事。
部分省级公共资源交易机构职责概览
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市合一)
成立时间:2008年12月
主要职责:(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全市(南昌区域内,含省属,下同)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政策、规则、制度。(二) 受市政府委托对南昌市公共资源交易实施综合监督、协调;对行业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进行指导;对全市公共资源交易规则、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 审查公共资源交易文件;负责对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组织的南昌区域的建设工程项目交易、土地使用权交易、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交易活动实施现场监督。(四)综合受理公共资源交易中的各种交易投诉,协调处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产生的争议和纠纷。(五)负责管理和使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库;负责南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的建设。(六) 负责交易中心的管理。(七) 指导和协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加强和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的意见建议。(八) 负责对各县(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进行业务监督、指导和考核。(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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