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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旭人:政府采购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作者:万玉涛 发布于:2015-07-27 13:28:0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政采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本报讯(记者 万玉涛)3月6日下午3点,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中心在梅地亚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副部长王军,新闻发言人、办公厅主任戴柏华就“当前的财政政策和财政工作”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在谈到2011年财政部门出台了哪些政策措施支持中小企业、2012年又会有什么新的举措时,谢旭人说,这几年来财政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大力支持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的发展,帮助他们解决发展经营过程中所面临的一些困难。
 
  2011年,中央财政在落实原有一些支持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出台了一系列新的政策,具体措施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扩大了支持小微企业的专项资金规模。2011年中央预算安排用于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是128.7亿元,重点支持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结构调整、产业升级、技术进步以及促进专业化发展,努力扩大就业、开拓市场,也为他们融资提供一些帮助和支持。
 
  二是提出了一系列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措施。特别是2011年下半年,国务院专门研究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财税金融政策,包括比较大幅度地提高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将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的政策延续到2015年年底。同时,应税所得从原来的3万元提高到6万元,扩大了支持的范围,将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也纳入到现行科技开发用品的进口税收优惠政策范围,等等。
 
  另外,2011年还有一项政策也非常有利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那就是个人所得税改革。财政部门调整了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有关应纳税额范围,普遍地、比较大范围地减轻了个体工商户所得税负担。
 
  三是出台了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在政府采购当中预留一定份额给中小企业,从而保证小型微型企业能够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政府采购评审当中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扣除;鼓励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是集中清理、取消了一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从2012年1月1号开始,对小微企业免征管理类、登记类以及证照类等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五是引导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积极参与各项融资性担保行业规范管理制度的制定工作,推进了融资性担保行业的健康规范发展。同时,支持引导商业银行、出口信用保险等金融机构积极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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