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常委王新奎:我国应尽早加入GPA
作者:贾静龙 发布于:2015-07-27 13:23:1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访全国政协常委、全国工商联副主席、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总裁王新奎
对于我国加入WTO《政府采购协议》(GPA)而言,既有GPA其他成员国要求我国开放更多政府采购市场的巨大压力,也存在国内政府采购制度与GPA规则接轨的严峻挑战。
目前,围绕地方政府应在多大程度纳入出价范围、国有企业是否应该纳入出价范围、我国是否应当以发展中国家身份加入等问题,我国与GPA其他成员国尚存在一定的分歧。
不过,不管存在多大的困难,我国加入GPA的谈判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实现制度接轨以及国内企业尽快适应、熟悉GPA规则,已成为亟待业界解决的问题。利用2012年全国两会的机会,《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就GPA的相关问题采访了全国政协常委、全国工商联副主席、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总裁王新奎。
推动政采制度与国际接轨
《政府采购信息报》:2012年《政府采购法》将迎来颁布十周年,请问在这个时间节点上,加入GPA对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意义有哪些?
王新奎:这些年来,我国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能够实现从无到有,这本身就是一种进步。通过政府集中采购,既可以规范采购行为,引导产业发展方向,又能够实现政府采购预算的透明化。
我们现在的采购主体包括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实际上就是将公务员机构、参公机构和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的项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但从目前来看,由于体制原因,我国与其他国家在政府采购范围的理解上并不相同。在其他国家中,政府具有决定权或具有影响力的项目就应该实行政府采购。因此,国有企业是否纳入出价范围就成为了GPA谈判中博弈的焦点之一。
在我看来,加入GPA对我国的一个最大好处就是能够引入全球绝大部分国家都认可的采购规范,从而可以对我们现有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进行完善。此前,媒体曝出的铁道部高铁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就是一个惨痛的教训。
从实现制度接轨的角度来说,我主张尽早加入GPA,这样能使国内企业尽快融入到国际竞争之中,提高竞争力。另外,加入GPA将有利于政府采购在透明度、程序公正以及效率方面进行提高。
在竞争中提高竞争力
《政府采购信息报》:业界部分人有一种担心,那就是如果我国加入GPA,外资品牌畅通无阻地进入我国政府采购市场,会对民族品牌形成冲击。请问您如何看待加入GPA对国内企业带来的挑战?
王新奎:我们可以发现,改革开放以来企业所有的能力都是在竞争中形成的,而不是在保护中形成的。国内产业还弱小时政策可以给予保护,但最终成长壮大还是要依靠竞争。目前我们的企业最缺少的是竞争,而不是保护。
从近30年的发展情况看,政府采购对进口产品采取一定的限制措施,目的是想实现以“市场换技术”,即通过外资企业在我国合资办厂,使相关技术顺利引入我国。
以我国家电业为例,上世纪80年代中期,多数人都没有见过冰箱、电视、洗衣机,但经历进口、合资办厂、自主研发和海外拓展四个阶段,我国家电业逐步由大变强,日系品牌在中国的市场份额则逐步萎缩。
因此,加入GPA的谈判过程也是国内企业熟悉国际规则、融入国际竞争的有效途径。如果国内企业总处于产业政策的保护之中,而不想办法走出去,依靠过去大规模的、标准化的、集中的劳动和资本密集的生产方式建立的竞争优势就会越来越小,最终甚至可能连参与竞争的机会都会丧失。
当然,如何为国内企业在其他GPA成员国创造平等的竞争环境,还需要我们想办法在谈判中积极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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