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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府采购法规与实务(第二期)研修会”圆满结束

作者: 发布于:2015-07-08 11:33:4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金秋九月,瓜果飘香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迎来了来自全国60多个地市的110位政府采购官员。9月11日,由《政府采购信息报》举办的“全国政府采购法规与实务(第二期)研修会”胜利召开。此次会议邀请了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民商法博士刘俊海,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韩孟玉,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副总裁荆贵锁就政府采购中大家关心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进行了讲解。

 
  《政府采购法》是所有政府采购活动必须遵守的根本法则,作为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必须吃透其中的每一条规则,并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此次培训,曾参与《政府采购法》起草工作的刘俊海博士对《政府采购法》的立法宗旨及重点法律条文进行了讲解,并着重阐述了政府采购所应遵循的公开、公平、公正、平等、有效竞争、诚实信用、合同神圣、贯彻社会公共政策等八大原则。处于理论与实践、宏观与微观结合层面的实务专家韩孟玉,详细讲解了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以及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及其适用条件,并剖析了每种采购方式的具体程序。财政部第18号部长令颁布后,各地的政府采购工作有了“尚方宝剑”,但各地对18号部长令精髓的理解水平不一。具有丰富操作经验、并参与起草《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及三个部长令的实务专家荆贵锁就18号部长令中大家还比较模糊的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和前瞻性的阐释和讲解。
 
  学员们一次次热烈的掌声是对此次培训的最大认可,一张张载满问题的纸条表明了学员们求知的渴望。“政府采购如何才能避免指定品牌现象的发生?”“工程到底如何做才算真正纳入了政府采购的范围?”……师生间一问一答的互动把培训一次次推向高潮,并为此次培训划上了圆满的句号。一位学员在学习结束时感慨:“每一堂课都使我们感到很充实,无论是从理论层面,还是在操作角度,都收获颇丰。”
 
  政府采购信息报社长兼总编刘亚利在此次研修会的开班仪式上致辞。她表示,作为财政部的指定媒体,配合财政部的工作,做好培训工作,推动政府采购事业的健康发展,是《政府采购信息报》义不容辞的责任。希望通过报社自身的努力及大家的支持将培训活动长期开展下去,为政府采购事业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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