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财评:积极财政政策重心在减税而非增支
作者: 发布于:2015-06-24 16:44:42 来源:人民网
对于结构性减税,我们并不陌生。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后期,它就曾作为积极财政政策的一个重要线索而被引入反危机的操作。始自2008年的这一轮国际金融危机,又使结构性减税一词不胫而走,并在反危机实践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作为一个至少使用了十几年之久的老概念,在今天,结构性减税之所以再度为人们强烈关注,显然同当前的经济形势及其政策选择有关。
最近几个月来欧美经济形势持续震荡,对处于缓慢复苏中的全球经济形成了极大的冲击。这种冲击,必将拖累中国经济,甚至使得未来一年的经济运行充满变数。面对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形势,中国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已成定局。
然而,如果说迄今为止的这一轮反危机操作主要是通过增加政府支出来推进的,那么,在2012年,“减税”而非“增支”将成为积极财政政策的重心所在。形成这一判断的主要依据是:
首先,尽管外部的不确定性会给中国经济造成拖累,但从总体上看,这种不利影响不会高于2008年末和2009年初。故而,当前宏观调控的主要任务是预调和微调,其扩张性操作可以相对从容;
其次,在经历了主要依靠扩大政府投资规模的“粗放型”反危机操作之后,调结构已经显得尤为紧迫。故而,即便经济下滑趋势已经有所显现,即便当前宏观调控的着力点之一在于增加财政刺激力度,其扩张性操作也必须在保增长与调结构之间保持平衡;
此外,从今年前11个月的全国财政收入增长态势看,2011年实现全国财政收入“超收”10000亿元已无悬念。故而,即便把实施财政扩张的一系列因素统统考虑在内,实施一定规模的减税不仅是必要的,也是有可能的。换言之,在2012年,我们有能力实施较大规模的减税。
正如税收是一个统称,它是由一系列具体的税种所组成的道理一样,减税也还是一个需要细化的概念。它终究要落实到具体的税种、具体的人身上。
在中国现行的税制结构下,可归入间接税或称流转税的税种主要有三个: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而它们,并不是平分秋色的。其中,增值税块头儿最大,它的收入占比,在2010年,是全部税收收入的39.5%。消费税和营业税的收入占比,则分别为9.9%和14.4%。对于这几个税种,当然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统统砍上一刀,而要有所区别,有所侧重。
鉴于当前的经济形势和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需要,在财政所能承受的范围内,尽可能地放大结构性减税的效应,无疑是我们的重要着眼点。注意到增值税在所有流转税中的块头儿最大,同时注意到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方案已经公布,营业税终归要被增值税“吃掉”的趋势已经不可逆转。特别是,倘若不同时出台其他的配套措施,实施“扩围”后的增值税收入所占份额,将一下子升至50%以上,结构性减税的主要对象,显然应当锁定于增值税。
恰好,已经公布并即将实施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为我们打开了这一通道。随着2012年在上海并可能逐步推广至全国其他地区的这一方案的实施,从总体上讲,它至少可在如下三个方面带来实实在在的减税效应。
其一,随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增值税逐步“扩围”至营业税的“地盘”,原适用营业税的纳税人所承受的重复征税现象将得以减少,从而减轻税负;
其二,随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增值税逐步“扩围”至营业税的“地盘”,因增值税转型改革所带来的营业税税负相对上升现象将趋于减少,从而减轻原适用营业税的纳税人所承受的税负;
其三,随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增值税逐步“扩围”至营业税的“地盘”并同时引入两档新的较低税率,增值税的整体税负水平将趋于下降。
可以看出,这一次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不同于以往的税收改革举措。作为现实中国的第一大税种,它的变化牵一发而动全身。不仅会为我们提供一个优化税制结构以及税收收入结构的重要契机,而且会为我们实施以结构性减税为重心的积极财政政策提供一个重要的抓手。
可以预期,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并逐步向全国推广的基础上,不仅是增值税,而且包括其他流转税税种在内,都将迎来一场旨在降低税负水平并进一步完善流转税税制的重要改革。由此而腾出的相应空间,还将为增加直接税、进而推动旨在优化税制结构的整体税收改革铺平道路。(作者高培勇系中国社科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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