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宗教事务局去年超出政府采购预算140.5万元
作者: 发布于:2015-06-24 15:10:0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国家宗教事务局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据审计署网站消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1年12月至2012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宗教事务局(以下简称宗教局)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局本级和所属机关服务局、培训中心等4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宗教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所属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审计结果表明,宗教局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涉及金额227.28万元。其中,局本级实际发生政府采购支出235.50万元,超出政府采购预算140.5万元;所属单位实际发生政府采购支出86.78万元,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2.2011年,所属机关服务局的项目预算中编入局本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当年实际发生57.99万元,超出预算5.99万元。
3.2011年,局本级违规扩大5个财政专项的支出范围,从中列支日常公用等支出52.87万元。
4.2011年,局本级列支7个项目经费1788万元拨付给地方宗教工作部门,其中1305.21万元当年实际未支出。
5.2011年,局本级多支付所属机关服务局房产保管费和挂职干部宿舍管理费26.52万元,用于弥补其基本支出不足。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至2011年底,所属机关服务局应收未收房屋租金60.65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30.78万元。
2.2011年,局本级和所属培训中心报销使用的凭证中有不规范专用发票和行程单,涉及金额282.03万元。
3.所属单位软件正版化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不到位,安装使用的软件中有70套为非正版。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宗教局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和所属单位项目预算编入局本级预算问题,要求规范编报工作;对违规扩大支出范围问题,要求归还资金原渠道,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拨付地方宗教工作部门资金未及时支出问题,要求加强预算执行进度管理;对多支付所属机关服务局房产费用问题,要求据实结算;对所属机关服务局应收未收房屋租金问题,要求责成其收回租金;对报销凭证不规范问题,要求清理规范;对于使用非正版软件问题,要求尽快清理整改。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宗教局应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格按相关规定管理使用资金,确保预算执行进度,建立健全预算、资产等管理制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宗教局正在组织进行整改。对扩大支出范围问题,已归还资金原渠道,并调整会计账目;对报销凭证不规范问题,已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清理。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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