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违反政府采购计划多印13.51万册
作者: 发布于:2015-06-24 15:07:5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国家税务总局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据审计署网站消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1年4月至6月,审计署对国家税务总局(以下简称税务总局)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局本级和所属中国税务杂志社等6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税务总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45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审计结果表明,税务总局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预算收支基本能够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以前年度审计指出的问题得到了认真整改,内部审计监督工作也进一步加强。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税务总局与其他单位1996年共建的房屋竣工交付使用后,一直未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其中属于该局的价值9400.4万元的资产,未纳入其法定账册核算管理。
(二)至2011年,局本级和所属中国税务杂志社以前年度对中国国际税务咨询公司的投资和出借资金余额2253万元,因该公司资不抵债面临损失风险。
(三)2007年至2010年,税务总局有关司局和所属采购中心违反政府采购程序下达采购计划,在采购合同之外多印制印花税票纪念册13.51万册。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共建资产未纳入法定账册核算管理问题,要求尽快纳入法定账册核算管理;对投资和出借资金面临损失风险问题,要求采取措施尽快完成对投资企业的清理整顿;对违反政府采购程序下达采购计划问题,要求责成相关单位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税务总局应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全过程监控,提高政府采购管理水平;加强对内设机构和所属单位的监管,认真清理对外投资和借款,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税务总局高度重视,对违反政府采购程序问题已经整改落实;对投资和借款面临损失风险问题,已组织开展资产核查和盘点。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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