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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计生委药具发展中心89.77万元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作者: 发布于:2015-06-24 15:06:2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据审计署网站消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1年12月至2012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人口计生委)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委本级和所属机关服务中心、中国人口宣传教育中心(以下简称宣教中心)等5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人口计生委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人口计生委本级和12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人口计生委2011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44 958.62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人口计生委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34 844.43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0 114.19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人口计生委本级及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支出共计33 909.81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75.42%。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3355.47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1971.47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7565.8万元。上述问题对人口计生委2011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人口计生委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基本得到了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委本级违反规定用途使用资金1384万元。其中:2009年12月,将搬家回迁等专项资金884万元用于所属机关服务中心维修改造;2009年6月和2010年4月,将奖励扶助等专项资金500万元拨付给所属中国生殖健康产业协会作周转金使用。
 
  2.2011年,委本级在项目支出中列支超过预算范围的办公费、交通费和招待费等共1202.73万元。
 
  3.2011年,委本级未经批准在预算科目之间调剂使用资金98万元。
 
  4.2011年,委本级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实际支出超出预算31.24万元。
 
  5.2011年,所属宣教中心在项目支出中列支不属于项目预算的费用98.53万元。
 
  6.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规范。
 
  (1)委本级印刷费支出51.55万元和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办公家具支出55.21万元,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集中采购。
 
  (2)所属药具发展中心实际发生政府采购设备支出89.77万元,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3)所属人口文化发展中心使用人口文化动漫产品开发项目资金支付制作费184.05万元,未实行公开招标。
 
  (4)所属科学技术研究所在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中支付基因组信息提取费160.39万元,采取化整为零的方式规避公开招标。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09年以来,人口计生委违规要求下属9个单位每年向机关服务中心缴纳综合服务费,至2011年累计收取406.4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80万元。
 
  2.2011年,委本级及所属部分单位违规向本单位和下属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划拨资金5925.81万元。
 
  3.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未经批准将受托管理的委机关房产出租,2011年取得出租收入164.15万元未按“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上缴;所属科学技术研究所未经批准将部分房屋出租,2011年取得出租收入255万元。
 
  4.2009年至2010年,所属宣教中心由下属北京仁宣信息有限公司以36.50万元购买1辆轿车,以0.2万元从下属中国人口音像出版社购买账面价值34.89万元的2辆轿车,归中心领导使用。
 
  5.至2011年底,所属机关服务中心1993年设立北京迪侬经贸公司投资的50万元,一直未纳入该中心法定账册核算。
 
  6.2011年,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未经批准借给北京汤山假日会议中心260万元,至年底仍有160万元未收回。
 
  7.2009年12月,所属科学技术研究所未经批准与相关单位等签订和解协议,将法院裁定的417万元债权核减210万元。
 
  8.至2011年底,所属科学技术研究所2004年至2010年投资2217万元、已完工投入使用的6个基建项目,所属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2009年5月投资3102.1万元、已完工的信息楼改扩建工程,均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
 
  9.委本级软件正版化整改工作不到位,安装的正版软件未按规定纳入资产管理,涉及金额87.44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人口计生委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问题,要求归还资金原渠道;对超范围列支、在预算科目间调剂使用资金和超预算支出问题,要求严格按照批复预算执行;对所属单位在项目经费中列支其他费用问题,要求责成其归还资金原渠道;对本级和所属单位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规范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有关规定;对违规收费问题,要求停止收费;对违规向基本账户划拨资金问题,要求责成相关单位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违规出租房屋和出租收入未按规定上缴问题,要求责成相关单位补办审批手续,按规定上缴出租收入;对所属宣教中心无偿使用车辆问题,要求责成其将车辆退还;对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对外投资未纳入法定账册核算问题,要求责成其调整会计账目;对所属单位未经批准对外借款、处置国有资产问题,要求责成相关单位按规定纠正,补办相关手续;对所属单位未及时办理基建项目竣工决算问题,要求责成相关单位尽快办理竣工决算;对软件正版化整改工作不到位问题,要求将软件纳入资产管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人口计生委应进一步加强项目支出管理,严格按照项目预算用途使用资金,明确项目目标和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对下属单位的财务指导和监督,督促下属单位严格遵守国有资产使用、处置及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规范财务核算,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人口计生委高度重视,认真制定整改措施,责成各单位积极进行整改,已收回部分未按规定用途使用的资金,责成所属单位将下属单位的车辆退还。
 
  附件:1.人口计生委2011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
 
  2.人口计生委2011年度重点审计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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