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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2011年部本级所有项目均未编报政府采购预算

作者: 发布于:2015-06-24 14:58:5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文化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据审计署网站消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审计署对文化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国家图书馆、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以下简称干部学院)等7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文化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29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文化部2011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520 013.84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文化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404 019.62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15 994.22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文化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支出共计270 114.62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51.94%。审计查出当年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8445.28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055.48万元。上述问题对文化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文化部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收支基本能够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得到了认真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部本级在“扶持动漫产业发展”项目上年结转3750.24万元的情况下,向财政部申请追加该项目预算3300万元,当年实际支出2714.65万元,使该项目结转下年资金增至4335.59万元。
 
  2.2011年,部本级所有项目均未编报政府采购预算,实际执行中发生办公设备、印刷、会议等政府采购支出共2331.59万元。
 
  3.2011年,部本级在“对外宣传经费”和“中直院团场次补贴”等专项资金中列支委托项目代办费、优秀剧目展演宣传经费等预算内容之外的支出共413.78万元。
 
  4.2011年12月,部本级将其立项的“繁荣文艺创作专项资金”和“扶持动漫发展专项”项目预算1600万元列支后,拨付项目执行单位所属中国美术馆和国家图书馆,当年实际未支出。
 
  5.2011年至2012年1月,部机关工会使用迎春联欢会赞助费等资金购买购物卡55万元,其中38.64万元已发放给部机关职工。
 
  6.2011年,所属3家单位扩大专项资金支出范围606.35万元,其中:国家图书馆在“中华古籍保护计划”项目中列支173万元,用于辛亥革命展览费;中国国家话剧院在“新剧场及办公楼开办、运行费”项目中列支73.35万元,用于专题片制作费;国家清史纂修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清史纂修工程”项目中列支360万元,用于文化部艺术创作活动中心承包费。
 
  7.2011年,所属中国歌剧舞剧院未将考级收入50.33万元和所属首都联合职工大学中国歌剧舞剧院分校资产104.59万元纳入法定账册核算。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所属干部学院未经公开招标,将太阳能热水系统安装工程直接委托给施工单位,合同总价为206.52万元。
 
  2.2011年,所属国家图书馆违规将“一期改造工程”项目中的文献整理用纸箱和文献除尘服务,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委托其全资子公司承办,实际合同结算金额为212.46万元。
 
  3.2011年,所属国家博物馆未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规定,将应由政府集中采购的印刷、物业管理项目委托社会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涉及资金1636.5万元。
 
  4.2011年,文化部实有车辆94辆,其中超过核定编制配备使用44辆,目前仍有30辆未清退或处置。
 
  5.2005年至2011年,所属中国歌剧舞剧院超出批准的专业范围组织艺术考试并制作颁发考级证书28 825个,收取考试费128.38万元。
 
  6.所属国家博物馆和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等单位软件正版化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不到位,尚未给所有办公电脑配备正版办公软件。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文化部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扶持动漫产业发展”项目预算编报及结转资金量大问题,要求编制预算时综合考虑财政拨款结转情况;对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问题,要求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对扩大专项资金支出范围问题,要求追回资金并归还原渠道,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多计支出问题,要求按照实际支出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违规发放购物卡问题,要求收回违规发放的资金;对所属单位未将有关收入及资产纳入法定账册统一核算管理问题,要求责成其将收入及资产纳入法定账册统一核算管理;对所属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问题,要求严格按规定管理;对公务用车超编问题,要求对超编制配备使用的车辆按规定处置;对所属单位超出批准范围组织艺术考试并颁证收费问题,要求停止上述行为;对所属单位软件正版化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不到位问题,要求尽快完成正版化工作。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文化部应加强预算编制环节的管理,进一步细化预算;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从严控制开支范围;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管理,认真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文化部及其所属单位进行了积极整改。对扩大专项资金支出范围问题,已将专项资金归还原渠道并调整了会计账目;对所属中国歌剧舞剧院未将有关收支及资产纳入法定账册统一核算问题,已按要求纳入单位统一管理;对公务用车超编问题,已清退或处置超编车辆12辆。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附件:1.文化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
 
  2.文化部2011年度重点审计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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