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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民委2011年超出政府采购预算134.04万元

作者: 发布于:2015-06-24 14:50:1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据审计署网站消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民委)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委本级和所属中央民族大学(以下简称民大)、民族文化宫等7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国家民委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委本级和19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国家民委2011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563 163.27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国家民委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451 905.85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11 257.42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国家民委本级及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支出共计126 127.21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22.39%。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962.77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1631.38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7 063.62万元。上述问题对国家民委2011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国家民委本级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委本级政府采购实际执行716.04万元,超出政府采购预算134.04万元;委本级和所属民族文化宫未严格按政府采购程序采购设备,涉及金额共394.35万元。
 
  2.2011年,委本级和所属3个单位分别在专项经费中列支656.19万元、371.49万元,用于公用经费和人员经费等支出;委本级在公用经费中列支人员经费和职工独生子女医药费支出共71.47万元。
 
  3.2009年,委本级在所购货物尚未收到的情况下,提前列支家具和地毯购置款81.16万元。
 
  4.2010年,所属民大在采购设备尚未收到的情况下,提前列支设备款262.82万元。
 
  5.2011年,委本级报销使用的凭证中,有不规范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72.40万元,其中多付票款13.69万元。
 
  6.2011年,委本级委托不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承办部分团组出国,并用其开具的不规范票据报销支出162.38万元。
 
  7.所属民大“985工程”实施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2009年至2011年,违规从“985工程”和“211工程”专项中列支228.01万元,用于支付与项目无关的费用等。其中,2011年发生163.41万元。
 
  (2)2004年至2008年,未经批准自行调整“985工程”二期预算212.01万元。
 
  (3)2009年,在未经充分论证的情况下启动民族医药中试基地建设,支付装修工程和设备购置款316.45万元,至2011年底并无实际进展。
 
  此外,国家民委2011年度部分民族工作经费预算至当年7月才陆续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08年至2009年,委本级将“中澳少数民族地区消除贫困与人权事业发展研讨会”经费38.91万元,交由主管的中国人类学民族学研究会代收管理,已全部列支。
 
  2.至2011年底,委本级未清理核销868.04万元已出售房产,导致资产账实不符;未将已办理竣工决算的两处工程纳入法定账册核算,涉及金额6464.21万元;职工房屋租金和其他经费等收入1726.84万元长期在往来科目中挂账。
 
  3.至2011年底,所属高等院校的学费、住宿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4957.74万元和所属机关服务中心代收的本级房屋拆迁款1479.19万元,未按“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上缴。
 
  4.至2011年底,所属中央民族干部学院2009年交付使用的综合楼及其室外工程和防洪护坡工程仍未办理竣工决算,涉及投资9626万元。
 
  5.所属机关服务中心下属的中国民族经济开发总公司将原值164.03万元的3套商品房登记在职工个人名下,2011年8月出售其中1套得款205万元在往来科目中挂账,未按规定计作收入。
 
  6.所属民大在工程建设和设备采购中的问题。
 
  (1)2010年,未经公开招标发包基建装修工程,合同金额共205.35万元;采取化整为零方式规避公开招标,以协议供货方式购置设备支出480.37万元。
 
  (3)2010年至2011年,未经财政部门核准采购进口设备支出661.23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288.22万元。
 
  (4)2007年至2010年,先后购置价值共171.83万元的3台设备,一直闲置未用。
 
  7.委本级软件正版化专项整改工作不到位,2011年购置总价14.88万的国产正版办公软件,到年底仍未安装。
 
  此外,所属民族文化宫部分文物和图书未登记入账。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国家民委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规范问题,要求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程序;对违规在专项经费、公用经费中列支人员经费等问题,要求归还资金原渠道;对购置货物长期未收到并虚假入账问题,要求清理纠正;对使用不规范票据报销问题,要求清理不规范票据,追回多付票款;对出国团组组织管理不规范问题,要求加强出国组织及经费管理;对所属民大“985工程”实施管理中的不规范问题,要求责成其对违规支出归还资金原渠道,并严格执行预算调整报批程序,认真整改中试基地建设管理问题;对预算未细化问题,要求按规定细化预算;对将项目经费交由所属单位代管问题,要求收归委本级统一核算管理;对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要求清理纠正,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所属单位未按规定上缴收费和拆迁款问题,要求责成其按照相关规定尽快上缴;对所属中央民族干部学院未及时办理工程竣工决算问题,要求责成其尽快办理;对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房屋产权管理不规范问题,要求责成其收回并清理规范,按规定核算处置售房收入;对所属民大在工程建设和设备采购中的问题,要求责成其严格执行采购管理规定,合理安排设备购置;对软件正版化专项整改不到位问题,要求尽快安装已购置的国产正版办公软件;对所属民族文化宫部分文物和图书未登记入账问题,要求责成其清理纠正。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国家民委应严格预算支出,强化对民族工作经费的管理;加大对项目经费的管理力度,加强对所属单位的监管,规范其国有资产有偿使用和处置等活动。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国家民委高度重视,对预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公务接待等方面规章制度作了修订,正在研究制定民族工作经费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资金分配程序和支出范围。对使用不规范票据报销问题,已全部追回多付机票款;对所属民大专项经费违规开支问题,已将资金归还原渠道;对所属单位未按规定上缴行政性收费问题,已按规定上缴。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附件:1.国家民委2011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
 
  2.国家民委2011年度重点审计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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