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改革要力推8项工作
作者:周黎洁 田冬梅 发布于:2015-06-24 11:51:5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国GPA谈判应对工作及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上获悉,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将围绕既定目标与任务,着力推进8项工作,即着力扩大政府采购管理范围、加强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推动政府采购操作执行标准化管理、推动政府采购监管方式创新、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构建我国政府采购市场开放新格局和建设专业化的政府采购从业人员队伍。
在日前召开的全国GPA谈判应对工作及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上,财政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王保安作指出,当前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路径、目标与任务已经明确,各级财政部门要紧紧围绕“十二五”时期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目标与任务,以8项工作为着力点,努力实现政府采购规模上台阶,采购综合效益上水平,采购整体形象大提升。这8项工作是:
以推进服务项目采购和完善工程管理制度为重点,着力扩大政府采购管理范围。包括提升服务类采购占比,逐步将工程类采购全面纳入统计和执行监管范围,努力提高政府采购规模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逐步将高技术服务、商务服务、社会工作服务等专业服务和公共服务项目纳入管理范围;努力将财政预算覆盖范围内的各类资金采购项目纳入管理范围;积极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水利设施建设、强农惠农项目、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等民生项目的政府采购工作。
以填补空白和完善细则为重点,着力加强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包括力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尽快出台;重点完善操作执行的规章制度,如规范供应商、评审专家、代理机构等管理;制定完善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管理、政府采购政策和执行监管、从业人员职业资格、采购流程标准化规范、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等方面的制度办法。
以规范行为和提高效率为重点,着力推动政府采购操作执行标准化管理。包括以巩固和完善“管采分离”体制、加大政府采购标准化建设力度以及进一步加强集中采购管理为切入点,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职责,促进政府采购操作执行与管理监督各环节既紧密衔接又相互制衡。并通过鼓励和发展电子询价、电子反拍等电子化政府采购手段等方式,尽快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一些价格高、效率低等问题。
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和监督检查为重点,着力推动政府采购监管方式创新。包括推进政府采购管理与预算编制、资金支付、资产管理等的有机融合;进一步完善财政、审计、监察部门协作配合的监管机制;建立健全监督与处罚并重的政府采购动态监控体系;将供应商、评审专家和社会代理机构纳入监管范围等。
以完善政策体系和执行机制为重点,着力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包括加快构建功能完备的政府采购政策体系,重点强化完善促进节能减排、信息安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以及保护弱势群体等方面的政策功能。同时,通过采取预留采购份额、强化供应商资格审查、实行评审优惠、附加合同约束等手段,统筹协调各项政策目标的落地。
以推动政府采购有序开放和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为重点,着力构建我国政府采购市场开放新格局。在我国积极准备GPA谈判的进程中,要不断完善国内政府采购制度,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为今后国内企业参与国际政府采购合作和竞争创造条件。
以建立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和培训长效机制为重点,着力建设专业化的政府采购从业人员队伍。包括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职业资格管理制度,逐步做到政府采购执行人员持证上岗;建立和完善培训及考核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的职业教育、法制教育和技能培训;加快研究全国性政府采购行业管理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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