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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符合国际惯例的中国特色政府采购制度

作者:王 巍 黎 娴 发布于:2015-06-24 11:17:4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5月26~27日,“全国GPA谈判应对工作暨政府采购工作会议”在陕西西安成功召开。财政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王保安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会议全面总结了“十一五”时期政府采购工作,分析了当前政府采购制度改革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明确了“十二五”时期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改革任务及加入GPA谈判应对工作。会议指出,“十二五”时期将积极构建符合国际惯例、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采购制度,全面加强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大力推进节约型社会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努力实现政府采购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规模持续扩大 综合效益提升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在会议上了解到,2010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又创新高,达到了8422亿元。“十一五”期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实现年均增长23.5%,累计节约财政资金4000多亿元。
 
  政府采购实施范围不断扩大,货物和服务类采购不断拓宽领域,工程类采购逐步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围。政府采购资金构成呈现出多样化趋势,民生类项目正成为采购规模的重要增长点。
 
  会议还发布了系列数字,全面反映了“十一五”时期尤其是2010年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取得的巨大成绩:政府采购法制建设取得重大进展,采购活动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的格局进一步巩固,2010年公开招标采购总额达到了创纪录的6482亿元,占采购总规模的77%;集中采购管理逐步强化--2010年全国政府集中采购规模达到7284亿元,占采购总规模的86.5%;政府采购监管工作也得到加强--“十一五”时期,各级财政部门累计受理投诉3262起,处理2033起。
 
  王保安在讲话中还指出,“十一五”期间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不断拓展,宏观调控能力明显增强。“十一五”时期全国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金额达2726亿元,约占同类所有产品政府采购金额的65%左右。
 
  宏观任务明确 指导作用显著
 
  会议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从宏观角度来看,构建4个体系、处理好5个关系成为重中之重。首先,应积极构建配套衔接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体系、调控有力的政府采购政策体系、分工制衡的政府采购监管体系、规范完善的政府采购基础工作体系。与此同时,要处理好国内改革与对外开放的关系、政府采购与财政整体改革的关系、数量规模与质量效益的关系、节约财政资金与落实采购政策的关系、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的关系。
 
  王保安讲话中有关4个体系和5个关系的阐述引起了参会代表的强烈共鸣。他们纷纷表示,这部分内容与具体工作结合十分紧密,切中当前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关键问题,重视这些方面的建设,将对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在未来一段时间的快速、健康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尤其是会议首次提出在采购活动中切实转变低价中标的惯性思维,按照物有所值的原则结合落实采购政策要求,综合权衡和把握。许多代表认为,类似这样的导向性内容将会解决许多现实采购中的矛盾和困惑。
 
  深化改革 重点推进八方面工作
 
  会议还具体部署了今后一段时期需重点推进的8方面工作。会议认为,扩大管理范围是政府采购制度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今后此方面工作将以推进服务项目采购和完善工程管理制度为重点。与此同时,以力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尽快出台为代表的我国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也将得到加强。政府采购行为的规范化程度和效率直接关系到其社会形象,未来一段时间全国将继续加强采购活动操作执行标准化管理,同时着力推动政府采购监管方式创新。在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背景下,我国将建立完善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发挥的绩效评价机制,努力提高政策执行效果。着力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构建我国政府采购市场开放新格局以及建设专业化的政府采购从业队伍也成为会议部署的重要内容。
 
  大会由财政部国库司司长翟钢主持。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王瑛、国库司总会计师王绍双分别主持了分组讨论和经验交流等环节的会议。陕西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周玉明、陕西省财政厅厅长刘小燕出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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