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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自治区文联201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24 10:45:56 来源:新疆政府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2012】24号)文件要求,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联2012年部门预算》的相关情况予以公开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自治区文联是自治区党委领导的,由全区性文学艺术家协会和各地,州,市文联,生产建设兵团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全区性的产业文学艺术工作者联合会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文学艺术家的桥梁和纽带。自治区文联由自治区党委领导,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代管,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文艺工作路线、方针和政策,为全区性文学艺术家协会和各地,州,市文联,生产建设兵团文联及全区性产业文联做好联络、协调,服务工作。团结全区文学艺术家和文艺工作者,反映和听取文艺界的情况和意见。
 
  2、组织召开自治区文联和全区性文学艺术家协会代表大会、全委会、理事会、主席团会议以及自治区文联系统的工作会议。
 
  3、组织全体会员的文学艺术创作和评论、学术交流、人才培训和调研工作。组织召开全区文联系统的学术研讨会议,负责自治区文联系统全区性文学艺术奖项的评奖工作。
 
  4、主管主办?塔里木?(维文)、?西部?(汉文)、?曙光?(哈文)、?启明星?(蒙文)、?明星时代?(汉文)、?新疆艺术?(维文)、?新疆柯尔克孜文学?(柯文)、?木拉?(哈文)、?美拉斯?(维文)、?新疆文艺界?(汉文)、?文学译丛?(维文)、?民族文汇?(汉文)等文艺类报刊。负责对有关的文化艺术进行社会监督管理
 
  5、协同有关部门、组织自治区文艺界的国际国内文化交流活动,开展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民间文化交流。
 
  6、依法维护团体会员和文学艺术家及文艺工作者的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
 
  7、负责对团体会员的服务工作,帮助各团体会员改善文艺家的工作条件。
 
  8、承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2012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2年财政下达自治区文联全年预算拨款收入总额为3623.03万元,来源为财政拨款(补助)一般预算拨款。
 
  2012年部门预算收入安排的支出为3623.03万元,主要用于文化事业发展。2012年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为2363.0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46.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1.8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44.91万元、项目支出1260万元。
 
  三、2012年“三公经费”情况
 
  我单位严格按照财政预算和财政拨款使用计划,申请安排资金。2012年全年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预算支出合计46.75万元。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反应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该项费用今年没有预算安排。
 
  2、公务接待费:反应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年预算安排3.85万元。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金等支出。本年预算安排42.9万元。
 
  附件:1、2012年自治区本级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2012年自治区本级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表
 
  3、2012年自治区本级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2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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