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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24 10:44:04 来源:新疆政府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是主管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自治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为:

 
  (一)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
 
  (二)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全区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
 
  (三)统筹建立覆盖全区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区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全区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
 
  (四)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宏观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五)负责管理全区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六)负责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统筹拟订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监察。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内设机构24个,所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15个,其中:全额事业单位6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差额事业单位5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个。2011年全厅在职人数925人,离退休人数583人。
 
  2012年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门预算总指标178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070万元、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收入2387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250万元。
 
  2012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计17843万元, 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方面6828万元,教育方面55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5512万元。
 
  预算数据涵盖了厅本级、15个独立核算事业单位(含2所直属技工学校),共计16个独立核算机构的收支情况。
 
  公开详情参见附件。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1.2012年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收支预算总表
 
  2.2012年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2012年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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