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水利厅2012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24 10:31:02 来源:新疆政府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的通知》(新政办发[2012]24号)要求,现将水利厅2012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治区水利厅根据2000年2月《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新党委字[2000]20号)批复,为主管水行政的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担负着拟定自治区水行政的政策法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依法监督实施;统一管理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组织拟定自治区水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自治区境内水事纠纷;编制、审查大中型水利、水电、水产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及初步设计;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全区河流、湖库的治理与开发;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地区的重要水利工程;指导农村水利水土保持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水电电气化县建设和乡镇供水工作;组织自治区水土保持工作;承担自治区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自治区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河湖及水利工程实施防洪抗旱调度。
2012年,自治区水利厅共有65个预算单位(含三、四级单位)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其中:本级单位3个(水利厅本级、塔管局本级、水文局本级),行政单位1个(水利厅机关),依照公务员管理1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42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6个。
自治区水利厅65个预算单位中含正厅级单位2个,副厅级单位3个。当年实有人数5560人,其中:行政在职人员309人(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事业在职人员1976人,工勤人员873人,离休人员40人,退休人员1693人,遗属及长赡人员等669人。
二、部门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批准,自治区财政批复水利厅2012年部门预算收入总额59,540.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0,890.65万元,预算外收入2,244.8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25,780.90万元,其它收入624.62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59,540.97万元,其中:安排基本支出47,053.87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9,657.6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551.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845.03万元),项目支出12,487.10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59,540.97万元,其中:用于教育4,820.79万元,农林水事务54,720.18万元。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2年财政拨款安排水利厅支出预算30,890.65万元。根据其经济分类、功能分类说明如下:
(一)财政拨款安排水利厅基本支出21,945.2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280.7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65.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598.81万元),项目支出8,945.41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我厅教育支出1,796.48万元,农业支出980.11万元,水利支出28,114.06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
2012年财政部门预算安排水利厅65个预算单位基本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3.72万元,公务招待费34.05万元。财政安排项目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3万元;公务招待费79.2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012年水利厅65个预算单位在职人员共计3158人,在职人员人均占有三公经费1773.17元/人?年,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14.56元/人?年,公务招待费358.61元/人?年。
附件:
1、2012年自治区本级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2012年自治区本级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2012年自治区本级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自治区水利厅
二〇一二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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