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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12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24 10:30:07 来源:新疆政府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及人员情况
 
  交通运输厅是自治区人民政府主管全区公路、水路交通的职能部门。下辖交通建设管理局、公路管理局、道路运输管理局、路政管理局、地方海事局、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局、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局7个职能局,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交通科研院(科研企业)3个院和机关服务中心、规划设计管理中心、交通通信信息中心、宣传教育中心、交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评价中心、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资金管理中心等7个中心,共17个二级单位,其中,交通建设管理局、公路管理局、道路运输管理局为副厅级单位,下属处级单位86个(三级单位),科级单位476个(四级单位)。行业指导各地州市县103个交通运输局。
 
  交通运输厅2012年部门预算全系统人数共计35503人,其中:在职实有人员共计23948人,离退休人员11555人。
 
  (二)交通运输厅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法规,拟订自治区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自治区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自治区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参与拟订自治区物流业发展战略与规划。
 
  3、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自治区公路、水路交通运政综合管理。拟订自治区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指导车辆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工作的行业管理;负责国际道路运输有关管理工作。
 
  4、指导自治区地方海事工作。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等工作。
 
  5、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拟订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交通运输行业价格,对涉及财政、土地、价格等方面的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6、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自治区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有关人员资质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负责国道、省道及管辖范围内专用公路的建设、养护和管理,负责路政综合管理,依法保护公路路产路权;指导管辖范围内县道、乡道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
 
  7、指导自治区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培育和管理交通运输市场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维护自治区交通运输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
 
  8、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自治区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自治区高速公路及重点干线路网监测和协调,承担交通战备工作。
 
  9、贯彻执行交通行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推动行业科技进步;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自治区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10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的法制宣传、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和监督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
 
  11、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及利用外资工作。
 
  12、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厅机关工作职责
 
  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方针、政策、法规,拟定相关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编制自治区公路、水路交通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国道、省道、县道及重要专用公路的建设、养护、路政等组织管理;指导我区交通行业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培育和管理交通运输市场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建立完善信息服务体系,维护全区交通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负责汽车维修市场、车辆技术检测、汽车驾驶学校、培训工作的行业管理;贯彻执行交通行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推动行业科技进步;负责并指导自治区交通行业财务、审计统计工作:协同和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交通行业价格 税收及有关方面的经济政策;指导交通行业的猜神文明和职工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全区交通行业成人及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自治区公路交通治安保卫工作;负贸交通行业的法制宣传、交通行政复议工作;负责指导利用外资、开展国际交通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全区交通战备工作;合理和指导自治区港航监督和船舶检验工作。
 
  (四)厅机关内设机构和人员、车辆情况
 
  交通运输厅机关共设18个内设机构:党办(行办)、政治部、纪检委(监察室)、体改法规处、综合规划处、交通战备办公室、工程管理处、农村公路管理处、运输处、安全监督处、财务处、审计处、科技教育处、基层党建处、综合督查办公室、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处、交通工会,机关共有行政编制144人,实际在职人员124人。车辆编制数26辆,实有车辆21辆。
 
  二、201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交通运输厅本级和机关201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51.86亿元,其中:成品油转移支付资金16.83亿元,车辆通行费22.78亿元,自治区交通专项资金10.98亿元,财政撤站还贷补偿资金1.15亿元,财政经费拨款0.12亿元。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交通运输厅本级和机关201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1.86亿元,其中:基本支出0.12亿元,项目支出51.74亿元。主要项目有:偿还公路建设银行贷款本息31亿元,公路建设配套资金14.3亿元,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3.5亿元,兵团公路、沙漠养护费0.6亿元,其他生产养护和管理性项目2.2亿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交通运输厅本级和机关“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175.9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15万元;公务接待费106.34万元,主要为全国援疆公路建设项目人员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费54.6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平均2.6万元/辆/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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