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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自治区老龄办201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24 10:26:58 来源:新疆政府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2012﹞24号)要求,自治区老龄办201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内部设置及主要职责
 
  自治区老龄办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为全额预算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内设综合处、维权调研处、宣传信息教育处、机关党委。其主要职责为: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拟定各级政府老龄工作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积极协调各级政府老龄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的老龄工作。2、负责全区老龄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 ,做好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工作。3、指导和检查各地、州、市的老龄工作。4、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有关人口老龄化的调查研究工作,为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提供决策依据。5、负责协调和推动各级政府部门、群众团体认真做好老龄工作对外交流活动。7、承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2年部门预算
 
  自治区老龄办2012年财政预算收入555.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0.21万元,项目支出235万元。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180.97万元(工资、津贴、奖金161.09,社会保障缴费17.71万元,其他工资支出2.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2.67万元(主要是办公费2.81万元、会议费40万元、水电费2.33万元、邮电费0.94万元、办公取暖费2.64万元、职工住宅取暖费3.84万元、差旅费16.82万元。公务接待费0.73万元、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7.28万元、工会经费1.45万元、福利费1.3万元、离退休人员活动费0.33万元,其他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6.57万元(主要是离退休费27.86万元、离退休人员地区津贴补贴18.97万元、住房公积金9.19万元、其他0.55万元)。项目支出235万元(包括敬老宣传月专项经费20万元,老龄事业统计培训业务专项经费50万元,老龄事业信息化建设15万元,银龄行动活动经费50万元,专项业务费100万元)。
 
  三、2012年“三公经费”情况
 
  2012年预算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0.7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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