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统计局201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24 10:26:28 来源:新疆政府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2012〕24号)有关规定,现将自治区统计局201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新政办发[2009]181号)的规定,自治区统计局的主要职责是:
1、组织领导和统一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依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地方性统计法规、规章草案,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建立健全全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和指导各地(州、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国情国力普查和重大专项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区情区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环境、城乡建设、对外经济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各地(州、市)、自治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共享和发布制度。
7、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和统计监督,向自治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贯彻落实全国基本统计制度和国家统计标准;依法审批或备案各地(州、市)、自治区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部门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9、协助地方政府(行署)管理地、州、市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指导全区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区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负责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监督管理地方政府统计部门由国家和自治区提供的统计事业费和专项基本建设投资。
10、组织指导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建设,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全区统计数据网络,指导各地(州、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1、收集、整理各地统计资料,开展对比分析研究,组织实施地区间统计资料交换合作项目。
12、负责有关自治区地方调查点社会经济抽样调查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工作。
13、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编制、人员
1、自治区统计局现有15个行政职能处室,8个事业单位。
2、根据编委的编制核定,自治区统计局行政人员编制103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129人。自治区统计局实有在岗人员232名,离休人员7名,退休人员93 名。
二、2012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一)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单位2012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新财预〔2012〕1号)精神,2012年下达自治区统计局预算收入为4662.33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4662.33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2年自治区统计局支出预算总额为4662.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331.3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331万元。
(二)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基本支出预算2331.33万元中,工资福利支出1401.2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42.04万元。
三、2012年“三公经费”情况
2012年自治区统计局“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 215.2万元(详见附件3)。
(一) 因公出国(境)经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该项费用今年没有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用安排21万元,主要用于国家统计局、各省统计系统援疆考察、调研等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国外专家团来访接待费用)。
(三)车辆购置费用安排93.5万元,用于公务用车车辆更新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四)车辆运行费用安排100.7万元反映公务用车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附件:1、2012年自治区统计局收支预算总表
2、2012年自治区统计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2012年自治区统计局“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明细表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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