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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自治区档案局201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24 10:25:27 来源:新疆政府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2012】24号)文件要求,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档案局2012年部门预算》的相关情况予以公开如下:

 
  一、部门工作职责
 
  1、依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全区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拟定自治区档案工作办法、规章,依法进行全区档案工作的行政管理;依法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协调自治区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和各地、州、市的档案工作。
 
  2、集中统一管理自治区党政机关的重要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维护档案的完整,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3、负责接收、征集、整理自治区党政机关的重要资料,做好各门类档案的科学化和现代化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档案史料的编研出版工作;负责档案信息开发和提供利用工作。
 
  4、制定自治区档案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划,组织档案专业干部培训;负责全区档案学理论、档案业务工作和档案管理现代化的研究;负责自治区档案专业职称评聘的有关工作;负责自治区档案学会工作。
 
  5、完成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2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2年财政下达自治区档案局全年预算拨款收入总额为1528.78万元,来源为财政拨款(补助)一般预算拨款。
 
  2012年部门预算收入安排的支出为1528.78万元,主要用于档案事业发展。2012年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为1528.7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05.8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5.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7.44万元、项目支出620万元。
 
  三、2012年“三公经费”情况
 
  我单位严格按照财政预算和财政拨款使用计划,申请安排资金。2012年全年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预算支出合计15.38万元。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反应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该项费用今年没有预算安排。
 
  2、公务接待费:反应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年预算安排2.38万元。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金等支出。本年预算安排13万元。
 
  附件:1、2012年自治区本级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2012年自治区本级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表
 
  3、2012年自治区本级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档案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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