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调查总队201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24 10:12:38 来源:新疆政府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2012]24号)文件要求,现将自治区本级财政下达新疆调查总队2012年部门预算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新疆调查总队既是政府统计调查机构,也是统计执法机构,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监督的职权,独立向国家统计局上报调查结果,并对上报的调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同时,承担地方政府委托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
1、组织实施城乡住户、国民经济主要行业生产价格、投资价格、居民消费价格、农产量、农业中间消耗、服务业、规模以下工业、规模以下固定资产投资和资质以外建筑业企业等国家抽样调查制度,以及国家统计局布置的有关企业景气、企业集团、现代企业制度跟踪监测、农村贫困监测、城乡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等专项调查制度。
2、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快速反应制度,组织开展经济社会重大问题专项调查,及时报告本地区的突发性经济事件和重大社会经济问题等方面信息。
3、参与组织实施国家有关普查项目。
4、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授权,管理和公布有关统计调查数据。
5、依法查处调查队系统及其调查对象的统计违法案件。
6、接受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委托,开展统计调查,提供统计数据处理服务。
7、完成国家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情况、编制及人员情况
1、纳入新疆调查总队自治区2012年部门预算报表编制范围的地方统计调查点50个,其中:农村住户及农产量调查点18个,居民消费价格调查点12个,城镇住户调查点20个;
2、根据自治区编委的编制核定,新疆调查总队地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06人,实有在职人数102人;
二、201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新疆调查总队201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844.64万元,其中:财政经费拨款844.64万元(附件一)。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新疆调查总队201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44.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4.64万元,项目支出200万元(附件二)。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2年新疆调查总队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6.6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未安排预算;公务接待费0.9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2万元(附件三)。
二〇一二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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