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党校201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24 10:05:08 来源:新疆政府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2012〕24号),现将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党校本级2012年部门预算公布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党校,创建于1950年3月。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党校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新党厅字[1997]2四号文件规定,“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党校是自治区党委直属的正厅级事业单位,是党委的一个重要部门,经费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全额拨款。另外,为积极贯彻落实中央西部大开发战略,努力提高自治区国家公务员素质,2000年8月自治区党委及人民政府下发了《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学院的决定》(新党委字[2000]22号)文件规定,行政学院由自治区党校兼办,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体制,同时增设必要的内设机构(行政学教研部、公务员培训部),履行行政学院职能。
(一) 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自治区党校、自治区行政学院内设31个处(室),编制487人。现实有在职人员465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系列174人,专业技术人员171人,工勤人员120人),现实有离休人员18人,退休人员259人(包括其他人员10人)。
(二) 培训干部(学员)情况
按照自治区党委要求,根据党校2012年规模,计划培训主体班次干部人数2278人;全疆党校系统研究生教育学员人数675 人(其中直属学区学员400人),计划外办班培训预计2000人。
(三) 主要职能
1、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对党政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有计划地培训和轮训全疆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大中型企业、高等院校中相应级别的党员干部,地(厅)级后备干部,理论骨干、高级知识分子及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教学组织、教学科研和教学管理工作。
2、学习、研究、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重大战略部署,对区内外重大现实问题,开展理论研究。
3、协同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对学员在校学习期间进行考核和考察。
4、对全疆下级党校、行政学院进行业务指导。
5、承办自治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2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自治区财政批复自治区党校2012年部门收支预算总额7230.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6590.66万元,事业收入640万元。2012年部门预算支出总额7230.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16.66万元、项目支出2614万元。
三、2012年自治区党校本级“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自治区党校“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3.52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没有支出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11.53万元。
(三)公务用车费41.99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99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费没有支出预算。
附件:
1、2012年自治区本级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2012年自治区本级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表
3、2012年自治区本级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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