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政治决议
作者: 发布于:2015-08-19 13:23:2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会议强调,实现祖国完全统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全体中华儿女共同奋斗。人民政协要坚定不移地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和基本法,进一步密切与港澳委员的联系,充分发挥他们在特别行政区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推进民主、促进和谐和国家事务中的积极作用。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贯彻两岸关系和平发展重要思想,切实加强与台湾各界的交往、对话、合作,巩固和深化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基础,努力促进两岸同胞团结奋斗。加强与海外侨胞、归侨侨眷及海外留学人员的团结联谊,支持他们参与祖国现代化建设与和平统一大业。按照国家外交工作总体部署,进一步开辟渠道、拓展领域、完善机制,深化对外友好交往,大力开展公共外交,积极为促进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的友谊作出贡献。
会议强调,要把加强作风建设作为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重要任务来抓,切实抓出成效。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坚持廉洁奉公,展现新一届政协的新作风、新气象、新作为。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要在调研视察等各项履职活动中,认真倾听群众的愿望和呼声,积极反映各界群众的利益诉求,切实做好新形势下人民政协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各项工作。广大政协委员要切实牢记使命、遵守章程、加强学习、履职尽责,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
会议号召,人民政协的各级组织、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共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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