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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三到五年完成批量集采推广

作者: 发布于:2015-08-18 16:21:5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3月13日,财政部国库司和财政部干部教育中心在北京联合举办了中央单位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  

 

  财政部国库司司长翟钢到会讲话,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王瑛主持开班仪式。来自中央一级预算单位和中央集中采购机构的主要负责人等近200人参加了培训。

  

  针对批量集中采购这一2011年的热点话题,翟钢表示,2012年财政部拟进一步扩大中央单位批量集中采购品目范围,对笔记本电脑、复印纸、空调等实行批量采购,并选择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改革试点工作,然后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财政部计划通过3年到5年的努力,逐步将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所有便于归集的通用类货物项目纳入批量集中采购范围,并逐步降低集中采购中协议供货所占的比重,将不适宜进行批量采购的品目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剔除,推动完善集中采购的管理和运行机制。

  

  本次中央单位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的氛围一直很轻松愉快。在这种学习气氛下,翟钢总结了2011年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取得的积极进展,分析了当前政府采购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部署了2012年政府采购重点工作。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在培训班现场了解到,2012年财政部政府采购工作还将重点围绕大力推进服务类采购、明确政府采购工程执行管理、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开展《政府采购法》颁布10周年系列宣传活动等方面展开。

  

  其中,强监管、拓范围、扩试点、促执行、重宣传等是2012年财政部政府采购工作的“关键词”。

  

  2012 主抓5项工作

  

  在回顾2011年取得优异成绩的同时,翟钢提出,2012年仍需凝聚各方之力,共同做好以下几项政府采购重点工作。

  

  在大力推进服务类采购的问题上,翟钢表示,国家“十二五”规划提出要扩大政府采购服务的范围。从政府采购实践情况看,由于受到政府采购品目中服务类项目的范围过窄、服务业态发展相对滞后、社会组织发展不成熟等因素制约,推进服务类项目采购还存在一定难度。为了加大服务类项目采购的推进力度,财政部会在拟修订的政府采购品目目录中,结合国际有关分类标准扩充服务类项目的范围。在此基础上,财政部还将对服务采购开展较好的一些地区和部门进行调研,研究制定推进和规范服务采购的指导意见,逐步扩大公共服务、商务服务及专业服务的政府采购实施范围。

  

  2011年批量集中采购试点工作成效显现,2012年批量采购又将如何改革与发展呢?翟钢谈到,中央和地方的试点效果表明,批量集中采购是对现行协议供货模式的完善和发展,是真正意义上的集中采购,是深化集中采购改革的方向。加大批量集中采购的试点力度,已经成为了政府采购业界的共识。

  

  谈及有关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的执行管理问题时,翟钢认为,依法加强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的执行管理应注意把握好三个环节:首先是明确《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有关工程的调整范围;其次是切实加强政府采购工程预算执行管理;再次是积极探索在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中落实采购政策的机制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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