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国政府采购十大新闻
2011年全国政府采购十大新闻
1、财政部力推批量集中采购
2011年5月23日,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央单位批量集中采购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11〕87号),正式启动中央单位批量集中采购试点工作。统计数据表明,中央单位批量集中采购试点价格优势明显,台式计算机和打印机批量集中采购中标价均比市场价低10%,并大大低于协议供货价格,得到了中央单位的认可。批量集中采购需求归集、统一采购的做法,是真正意义上的集中采购,是深化集中采购工作的方向,财政部将完善批量集中采购并逐步向全国推广。可以预见,批量集中采购将逐步取代协议供货,成为最重要的政府采购组织形式。
2 、公务用车配备新标准出台
2011年1月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其中规定党政机关配备公务用车应当严格执行以下标准:一般公务用车配备排气量1.8升(含)以下、价格18万元以内的轿车,其中机要通信用车配备排气量1.6升(含)以下、价格12万元以内的轿车。新标准出台后,1994年出台、沿用16年之久的“老标准”则退出历史舞台
3 、全国GPA谈判应对工作暨政府采购工作会议召开
2011年5月26日~28日,全国GPA谈判应对工作暨政府采购工作会议在西安召开。
会议提出,积极构建符合国际惯例、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采购制度,全面加强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大力推进节约型社会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努力实现政府采购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会议要求,结合GPA谈判进程,逐步建立涵盖各类预算体系资金、各类政府采购主体和各类采购对象,符合公共管理要求和GPA规则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4、 我国提交加入GPA第二次修改出价
2011年11月30日,我国向WTO提交了加入WTO《政府采购协议》(GPA)的第二次修改出价清单,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江苏省和浙江省5个次中央级政府的171个实体首次被纳入其中,建筑业的准入门槛有所降低。
为履行加入WTO承诺,我国于2007年12月28日提交了加入GPA的初步出价清单,于2010年7月提交了第一次修改出价清单。
5、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推开
2011年9月5日,财政部下发《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中央本级和北京、黑龙江、广东、江苏、湖南、河南、山东、陕西等省(市)开展暂定为期2年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2011年11月22日~23日,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召开座谈会,宣传部署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
从财政监管角度看,通过专业担保机构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的资信及诚信状况的综合评价,加强对其投标、履约行为的第三方监管,既延伸了政采监管链条,变行政监管为市场监管,又有利于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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