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法颁布十周年 感悟十年润物无声
作者: 发布于:2015-08-18 14:33:4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江西省九江市采购办主任胡太云:时刻保持政采激情
有人戏言,"政府采购工作是吃力不讨好的差事,采购人是强势群体,实际操作是采购中心,还有投标的供应商,监管部门是风箱里的老鼠两头受气,会耽误青春,影响前途。"而我觉得政府采购是一项"阳光事业",如果你只看见政府采购制度的缺陷、社会各界的不理解、供应商的无理纠缠,会让人丧失工作的勇气;如果你看到的是政府采购规模不断增长、采购范围不断扩大、规章制度不断健全,你就会有干好政府采购事业的激情。我认为既然从事了政府采购工作,就不要抱怨,要有一颗平常心,从小事做起,因势利导,做到润物细无声,给采购当事人更多的人文关怀,才能把工作做到他们的心里去,才能无愧于"太阳底下最阳光的职业"这一光荣称号。
河北省廊坊市采购办主任曹宏:挥之不去的政采情结
有法可依是政采推行的基础和保障--《政府采购法》的出台,使我们政采人眼前一亮。我们自豪,我们振奋--政采人终于有了自己的法,尽管它不是十全十美。
规范采购行为是政采生存的关键--2001年廊坊市成立政府采购办公室,明确监管机构与执行机构的职责分工,改变了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状况。
改革创新是政采发展的动力--从简单的货物采购到大型复杂项目,逐步延伸到工程、服务,每走一步都饱含政采人的努力和艰辛;从通用采购方式到定点、协议、电子化采购,政采人始终没有停止探索的脚步;从环保、节能、无线局域网产品的推广,进口产品审批,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力度的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逐步显现。
感慨之余,挥之不去的还是我的政府采购情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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