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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法颁布十周年 感悟十年润物无声

作者: 发布于:2015-08-18 14:33:4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编者按 在倾情投入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广大从业者中,有不少人士已经在政府采购领域深耕十年以上。他们与政府采购事业一同成长,品尝了其中的苦辣酸甜。值此庆祝《政府采购法》颁布十周年之际,本报特邀其中部分代表人士抒发自己的政府采购情怀,分享其从业心路,并以此与广大政府采购人共勉。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姜毅:政采改革仍需深化

 

  作为一名长期战斗在集中采购工作一线的从业人员,我亲历了政府采购十年的成长与辉煌,好似一部充满机遇与挑战、拼搏与奉献的创业史。

 

  十年,实现了有法可依,推动了依法办事,加强了规范操作,深化了制度改革,吸引了社会关注;十年,甘苦于心,我们在欣喜于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还需要不断深化,集中采购工作还任重道远,希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尽快出台。

 

  十年来,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所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心关注。衷心感谢《政府采购信息报》为宣传《政府采购法》、推动政府采购工作付出的辛勤劳动和不懈努力!

 

  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主任毛激翔:不问收获但问耕耘

 

  《政府采购法》改变了我的人生轨迹。十多年前,我离开工作了20多年的财政部门,带着理想走上了政府采购工作岗位。凭着一种责任感和职业精神,我和同事一起务实开拓,任劳任怨,转眼就是十年。

 

  政府集中采购规范化、法制化水平和公开透明与十年前相比,已经走向了一个崭新的历程;政府集中采购作为一项制度改革,已走向了一个崭新的里程;政府集中采购作为一项制度改革,已走在了其他有关制度改革的前面。

 

  尽管社会各界对政府采购的满意度不是很高,但其公信力正在形成。作为从业人员,应以一种平和的心态,理性看待我们所处的职业环境,客观评价我们的工作绩效,不计较个人得失,以真诚服务的态度,坚守职业操守,取得大众对政府集中采购的广泛理解。秉持着这一理念,我坚守在政采岗位上,不问收获,但问耕耘。

 

  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胡晓宏:法律赋予集采生命

 

  2002年,《政府采购法》正式颁布,我国政府采购迎来了一个新的发展机遇,政府采购事业揭开了新的一页。这部法典赋予了集中采购机构的生命,同时还赋予了集中采购机构主要执行者神圣职责。湖南省政府采购中心在这样一部法典的指导下迈上了一个又一个新的台阶,人员从几个人发展到几十人,采购规模从几千万发展到20多个亿,办公场地从几个房间发展到两层办公楼。这些成绩和进步凝聚着几届班子成员及采购中心全体工作人员的心血和汗水,记载了曾经的艰辛和执着。

 

  十年前,《政府采购法》如春天的种子在政府采购领域里生根发芽,经历了辛勤耕耘和夏日的烈日炎炎。十年后,满眼是飘着香气的甜美果实,满地是金灿灿的稻谷,我们收获着政府采购事业发展带给我们的喜悦。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龚云峰:我与政采共成长

 

  十几年前,一个懵懂青年贸然走进了广袤的政府采购天地。没有鸟语花香,没有旖旎风光,甚至没有崎岖小径,只有一线光明在遥远的前方或隐或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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