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关 8家旅行社获协议外购资格
作者: 发布于:2015-08-18 12:03:5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近日,广东省韶关市财政局联合市旅游局下发《关于2013年下半年~2015年上半年旅行社实行协议外购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韶关市将首次实行协议外购旅行社服务。
据介绍,为扩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规模,提高旅行社外购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通过公开招标,韶关市共有8家企业获得该项服务资格。
韶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以下简称"韶关市采购科")相关负责人对《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介绍说,在2013年7月1日~2015年6月30日期间,采购单位只要使用财政性资金安排出访、学习培训、考察、招商、会展等公务活动,由旅行社提供有关交通、住宿、餐饮及会务的,都是旅行社协议外购服务范围。
旅行社协议外购服务的采购程序是怎样的?对此该负责人介绍说,如果采购单位公务出行活动或预算金额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旅行社协议外购服务,采购人可直接在8家旅行社协议外购服务企业里挑选。如果预算金额在1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则采用询价方式确定旅行社,但前提是,接受询价的旅行社协议外购服务企业不能少于三家。
具体而言,采购人需要协议外购服务时,要事先发出需求明确统一的《旅行社协议外购服务企业询价邀请函》,标明标准一致的出行人数、出行地区、行程路线、住宿条件、餐饮标准、停留时间、交通要求、付款方式等内容。然后,旅行社协议外购服务企业在规定的同一时间内送达采购单位,并参与现场拆封开标。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及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采购单位确定旅行社企业实行协议外购服务,在申报韶关市采购科之后,方能与其签订《旅行社协议外购服务合同》,正式实施采购。
对于协议外购服务期间出现的问题,采供双方将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解决。涉及服务质量纠纷、投诉的,则由旅游局负责处理。旅游局也将定期或不定期对采购人和旅行社协议外购服务企业进行检查、抽查,以确保协议外购服务能够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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