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 政府采购中心可收招标代理服务费
作者: 发布于:2015-08-18 11:58:5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昨日,记者从省物价局了解到,从本月起,政府采购中心接受委托代理政府招标采购时,可向招标采购人收取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比如,100万元以下的货物招标收取1.2%的代理费用。
省物价局在昨日下发的函件中表示,政府采购中心接受委托代理政府招标采购时,可向招标采购人(与投标报价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收取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但政府采购中心应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服务程序或业务规程、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实行收费公示,使用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省直单位政府集中采购通用类目录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将按政府集中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收取,标准规定,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其中,5亿元以上货物、服务、工程一次性招标代理服务费最高限额分别是280万元、240万元和360万元,而其他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在这三项的最高限额分别为350万元、300万元和450万元。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下一篇:广东集采机构支持采购人培训
相关新闻
- 临泽县种子生产技术服务中心新增水源热泵机组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
- 泉州市政府采购站关于泉州市2015年度专项资金项目审计服务的中标公告
- 尼木县政府采购中心尼木县下沉干部安置所物质采购项目(GXTC-CZ-1527027)竞争性谈判结果公示
- 政府采购银川市西夏区教育局课桌凳公开询价中标公告
- 政府采购银川市西夏区教育局课桌凳公开询价中标公告
- 甘肃省人民医院医疗器械政府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核酸检测设备和试剂政府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 昆明理工大学环工学院原子力显微镜购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 江西汇众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南昌大学建筑工程学院电子天平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 JXHZ2015-G282)电子化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延期公告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