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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今年设2.5亿中小微企发展专项资金

作者: 发布于:2015-08-18 11:58:0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链接 《意见》出台始末

 

  广东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发展。去年初,省政府接连出台了《2012年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广东省中小微企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切实帮扶中小企业应对困难和挑战,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去年12月,省委书记胡春华在佛山调研时明确指出,民营企业以中小企业为主体,要在继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基础上,积极培育一批超百亿、超千亿的民营大公司大企业,提高我省民营经济的竞争力和影响力。今年1月,省长朱小丹深入民营企业进行专题调研,对加快民营企业发展提出了具体要求。今年2月,副省长刘志庚在《关于2012年度省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征求的意见建议进行整改落实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上批示,请省经信委就“大力扶持民营经济发展,做大做强民族品牌企业”和“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扶持力度”两方面工作提出具体意见。

 

  作为民营经济的主管部门,省经信委在牵头做好全省大型骨干企业相关工作的同时,对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和做强做大民营企业工作进行了具体研究和部署。拟订扶持中小微企业的政策措施,针对《2012年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部分政策措施执行期满的情况,提出2013年可延续实施的政策措施和新增的内容;并起草《关于培育扶持我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的工作方案》,并在《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支持我省大型骨干企业壮大规模增强实力的指导意见》出台后,对该方案进行了调整和充实,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后,在7月底向省委书记胡春华、省长朱小丹和副省长刘志庚作了专题报告。

 

  8月5日,根据副省长刘志庚的要求,省经信委在原来工作方案的基础上,修改形成了《关于搞活中小微企业、做强做大民营企业的工作方案》上报省政府审定。9月11日,按照省领导的意见和省府办公厅的要求,省经信委又进行了补充完善,形成了最终的《关于进一步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和民营企业做大做强的意见》。

 

  现状  税费减免增强 民营经济活力

 

  以中小微企业为主的民营经济已成为推动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党的十八大一年以来,广东坚决落实国家对于中小微企业的减税政策,并出台一系列涉及中小微企业的收费减免政策,切实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增强了民营经济发展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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