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国资委2011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作者: 发布于:2014-08-17 13:23:58 来源:
关于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1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及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为机关本级。
二、2011年支出情况
2011年市国资委“三公”经费支出139.1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1年市国资委因公出国(境)团组3次,3人次,支出16.60万元。主要用于:一是赴澳大利亚参加综治维稳素养提升培训班学习,系境外培训团组;二是出访俄罗斯等国考察循环经济立法及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系国际交流与合作团组;三是赴巴西等国考察政府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情况、寻求我市工业产品拓展南美市场和合作意向,系业务考察团组。
(二)公务接待费
2011年市国资委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18.53万元。主要用于:一是与央企洽谈合作及相关考察,二是招商引资考察、推介接待,三是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到证劵监管部门汇报、组织中介机构论证等,四是兄弟省市国资系统来我市考察交流接待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1年市国资委车辆实有数13辆,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4万元,主要用于:一是用于车辆燃油费;二是用于车辆维修费;三是用于车辆保险费;四是用于车辆路桥、停车费等。五是用于稳定工作专班、职教幼教落实教师待遇工作专班、央企对接合作发展工作等专班。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二日
发布时间: 201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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