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仲裁委2011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作者: 发布于:2014-08-17 13:23:18 来源:
关于武汉仲裁委员会办公室2011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及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局本级及下属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2011年支出情况
2011年武汉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三公”经费支出159.5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1年武汉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因公出国(境)团组4次,4人次,支出12.26万元。主要用于招聘高层次人才;学习欧洲建筑和房地产管理及法律制度等、学习知识产权保护及争议解决的先进经验、国际商事仲裁工作考察等业务考察。
(二)公务接待费
2011年武汉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85.9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地仲裁机构、仲裁员、专家教授等外省市交流接待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1年武汉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车辆实有数为13辆,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1.33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保养、车辆燃料、公路养路费、车辆保险费等支出。
发表时间:2012-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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