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监管峰会 评选典型投诉案例
提起投诉,相信这是让每一个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都感到头痛的事情。但是,这些让人头痛的案例如果得到妥善处理,并在处理之后进行深入总结,却会成为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和政府采购实践不断完善的重要推手。
投诉是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为供应商维护自身权益而设定的救济渠道。随着供应商维权意识的日益增强,投诉案件逐渐增多,在财政部门受理的投诉案例中,供应商没有"吃透"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评标委员会未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评标,未中标供应商恶意投诉等因素,成为供应商投诉的"高发区"。
10月16日,在《政府采购信息报》和政府采购信息网联合举办的第八届全国政府采购监管峰会上,第八届全国政府采购监管峰会组委会从十余个省(区)、市受理的近百起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案例中层层筛选,最终,由江苏省财政厅、河南省财政厅、山西省财政厅、福建省财政厅、黑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财政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大连市财政局以及山东省济南市财政局选报的案例获得了"十大政府采购典型投诉处理案例"的殊荣。
提高评审组织水平
在本次被评选的"十大政府采购典型投诉处理案例"中,有的案例折射出现行政府采购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有的反映出相关人员在受理投诉时的细致严谨,有的还对完善政府采购操作提出了合理化的建议。
例如,大连市财政局就在受理完一次投诉事项后及时总结:开标前,提高招标文件的编制质量和加强事前审查工作很重要。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内容符合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等有关规定,将大大降低出现质疑或投诉的几率;评标中,评委依法依规严格按政府采购评审程序,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投标文件审查、比较和评价,现场评审过程可减少出现供应商质疑或投诉的纰漏;评标结束后,要对样品进行封存,保证在事后出现质疑、投诉的情况下,可组织专家对样品进行复核;有效地借助专家的专业知识,对投诉的问题进行评判,保证投诉处理有理有据;对待供应商的投诉,要分清其投诉内容是否具体、有针对性,比如"质量低劣,做工粗糙"这样的投诉,表述就很含糊……
也正是凭借来自一线、具有普遍借鉴意义的投诉处理经验,大连市申报的"大连大学公寓床采购项目"投诉案例入选"十大政府采购典型投诉案例"。
山东省济南市财政局在受理"济南市小清河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装修工程(保温材料)项目"投诉事项后也提出,在以后的采购项目中,要加强对评审专家的管理和处罚,组织评审专家学习有关政府采购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对评标现场的控制和监督。采购代理机构遇到此类情况,也应提醒专家对采购文件和样品进行校对,以防出现类似失误。
在河南省财政厅受理的"某大学化工实训设备项目"投诉事项中,同样也出现了评审专家不按规定评标的现象,由此可见,规范评审专家评审行为,强化评审专家管理十分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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