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期节能环保清单公布 明年初再调整
作者: 发布于:2015-07-24 17:00:11 来源:
(记者 王少玲)近日,财政部联合国家发展改委印发《关于调整公布第十六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联合环境保护部印发《关于调整公布第十四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分别调整已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环保清单")。
据悉,新一期节能清单中的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和高压钠灯)、电视设备、便器、水嘴等,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以"★"标注)。
如果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但在本期节能清单中没有对应细化分类,且节能清单中的产品确实无法满足工作需要,可在节能清单之外采购。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了解到,本期节能清单包括25个四级品目、50种产品、474家企业及101840个型号/系列。本期环保清单包括3个三级品目和45个四级品目、63种产品、1318家企业及86628个型号/系列。
另外,节能清单、环保清单将于2015年1月再次调整并公布。届时,财政部将分别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对2014年11月30日前取得节能认证证书的产品和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的产品进行审核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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