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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五年继续深化政府采购体制改革

作者:王巍 发布于:2015-07-23 16:48:4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政府采购信息报讯 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开幕式上交由人大代表审查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化纲要(草案)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成为未来5年加快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与此同时,加快推行节能产品认证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制度,也被“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明确提出。

 
  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出现在“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第十一篇“改革攻坚 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第四十七章“加快财税体制改革”部分中。在这一章节,“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明确提出,要理顺各级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健全公共财政体系,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完善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制度,强化预算支出约束和预算执行监督,健全预算公开机制,增强预算透明度。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及国债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政府会计改革,逐步建立政府财务报告制度。与此同时,还将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要求,在合理界定事权的基础上,完善分税制,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稳步推进省直管县财政管理制度改革。
 
  加快推行节能产品认证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制度出现在“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第六篇“绿色发展 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第二十二章“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部分中。这一章的第一节“大力推进节能降耗”明确提出,要健全节能市场化机制,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完善能效标识、节能产品认证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制度,推广先进节能技术和产品,加强节能能力建设。
 
  据了解,“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共有16篇62个章节,内容涵盖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无论是对教育、医疗还是对新农村建设、转型升级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都紧贴我国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言简意赅、直接准确地提出未来5年的目标和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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