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黄细花:政府部门应做环保采购表率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惠州市环保局副局长黄细花认为,在具体采购实践中,政府应优先采购具有环境标志的产品。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惠州环保局副局长 黄细花 摄影/万玉涛
“目前大多数环保产品的价格都比一般产品高,但我还是要建议政府部门在采购中尽量选择环保产品。”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惠州市环保局副局长黄细花在接受《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专访时说,“环境污染不仅影响人们身心健康,还会带来负面的经济效益。”
黄细花认为,“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口号能否落到实处,政府部门应做出表率。在具体采购实践中,政府应优先采购具有环境标志的产品。
以政府采购促规模化生产
据了解,目前市场上环保产品的价格普遍比一般产品价格高。因此,有人认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如果采购价格更高的环保产品,就不利于节约财政资金。
对此,黄细花表示,即便环保产品的价格比一般产品价高许多,政府也应选择环保产品。因为造成环保产品价格偏高的原因不仅是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了较高的标准和技术,更是由于公众对环保产品了解不够,主动使用者少,进而使相关企业不能形成规模生产造成的。黄细花认为,如果环保产品能在政府采购市场得到大力扶持和推广,随着市场需求的增加和企业生产规模的扩大,环保产品的价格必将大幅下降。
“要让环保产品在政府部门得到广泛使用,必须提高政府部门相关采购人员、评审专家以及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环保意识。”黄细花说。她建议对环保产品的采购出台强制措施,实行强制采购。
应建立良好的回收机制
采访中,黄细花特别强调,有关部门在政府采购实践中,判断一个产品是不是环保产品,不能只看它在使用过程中是否环保,更要看该产品的原材料是否环保、生产过程是否环保,同时,还应对产品的废旧处理进行评估。因为在使用过程中表现环保的产品,其生产过程不一定环保,而生产过程不环保的产品,是不属于环保产品的。
黄细花认为,对一个企业来说,良好的产品回收机制非常重要。因为有的产品生产过程和使用过程可能都非常环保,但产品报废后却难以处理,这样的产品也不能算环保产品。
“良好的生态环境不是治理出来的,而是预防、保护出来的,因为很多时候,污染后再治理的治理过程会造成新的污染。”黄细花说。
在黄细花看来,生产建设和生态平衡之间的关系是否协调,是经济建设中的战略性问题。比如,国民经济各部门的比例关系失调,花几年工夫可以调整过来,而生态平衡一旦遭到破坏,要重新调整过来需要耗费很长一段时间,并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在政府采购中,优先考虑环保产品可以树立政府的环保形象,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推动企业环保技术进步,进而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黄细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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