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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王玉庆:应建立节能环保产品采购后评估机制

作者:万玉涛 发布于:2015-07-23 15:17:1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原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王玉庆在接受《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专访时表示,在政府采购中,环保产品采购可以像节能产品采购一样,实施强制采购。与此同时,王玉庆还提出,节能环保产品采购也应引入竞争。

 
  节能环保产品也应竞争
 
  “现在有环境标志产品的认证,也有节能产品的认证。凡是经过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认证的节能、环保产品应该作为政府的首选。”王玉庆如是说。他同时强调,首选不等于说节能环保产品在节能、环保方面就没有差异,不需要竞争。
 
  “现在的评标过程中,往往是符合要求的都能进来,然后考虑的主要就是价格方面的问题了。”王玉庆提醒,对于节能环保产品的采购,还应当鼓励竞争。因为即使同为节能产品也有节能程度的差异。
 
  从生命周期上全面考虑
 
  在王玉庆看来,在政府采购过程中界定一个产品是否节能环保不能只看它在使用过程中是否节能环保,而应对这个产品的生命周期进行完整的评价,即根据一个产品从原材料选取、提炼、加工、制造、运输、销售、使用直到回收整个过程对资源和能源的消耗以及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综合评估。
 
  “此外,还应考虑它的后处理有没有危害,是否能再利用。”王玉庆说,“如果一个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是节能的,但它的生产过程消耗很大,那也不是节能产品。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只有全过程考虑,才能真正实现节能环保。”
 
  认证工作应增加后评估
 
  王玉庆还强调,节能环保产品的采购还应该有一个后评估机制,节能环保产品的采购应该加强监督。对于没有按照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有关规定进行采购的,应有具体的处罚措施,这样才便于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目前,这个环节还比较薄弱,应该强制采购的没有强制采购,应该优先采购的没有优先采购。采购过程中,监督非常重要,因为一些事情很多时候监督不到位、奖罚不分明,前期执行可能就不到位。”
 
  王玉庆还表示,相关部门对节能环保产品采购的后评估结果应及时反聩给节能环保产品认证部门,便于这些部门能及时获知前期的认证是否有效,进而不断改进和完善节能环保产品认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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