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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政府采购相关热点话题回眸

作者:万玉涛 刘燕 发布于:2015-07-21 15:55:2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编者按 举国瞩目的2010年全国两会已经结束。两会期间,本报记者就政府采购相关热点话题采访了众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现对其中一些代表性观点进行集纳式报道,与广大读者一起分享代表、委员们的智慧。

 
  扶持自主创新
 
  注重首购订购 避免地方保护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省长助理、财政厅厅长李友志:
 
  要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在转变生产方式、调整产业结构、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的作用。我们应通过政府采购这项重要的国家政策来支持高新技术产品,扶持民族产业的自主创新,维护民族的利益、国家的利益,更有序地促进我们的经济良性循环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财政厅厅长 陈秋生:
 
  对于目前实行的各种政府采购清单制度,我认为,清单制度要科学,关键在于清单的制定要科学合理,要体现国家的产业政策,要体现支持什么限制什么。如果清单体现了国家的产业政策,那么这份清单也是个标准,有标准总比没标准好。
 
  政府采购也是服务地方经济的一个手段。比如,在去年扩大内需的过程中,许多省市都对自己本省的产品优先采购。当然,在国际金融危机当中,各地都会结合实际采取一些措施促进本地经济发展,这样的优先采购政策在短期内是可以理解的,但时间长了以后就不应继续这样,政府采购一定不能支持“地区封锁”。在同类产品当中,我觉得还是应该以性价比、质量、价格、服务等作为我们采购的标准。
 
  全国人大代表、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厅长王和山:
 
  政府采购必须扶持自主创新产品。这里面有三个政策层面的意义:一是必须爱护自主创新产品。二是必须鼓励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运用,因为新产品发展壮大需要一个过程,需要一个让人认识和认知的过程,需要一个使用之后的评价和改进的过程。新产品不可能一出来就非常完美。新产品出来之后,只有得到国家的扶持和帮助才能成长,就像小孩要给予教育一样,新产品也需要培育的机会。
 
  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
 
  不能要求产品一出来就是绝对成熟的产品,要给予自主创新产品在实用中被检验的机会。只有通过实用检验,才可能发现产品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进而使得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加快提升其竞争力。因此,自主创新产品首购制度是一个非常值得探讨的问题。
 
  致公党中央常务副主席、全国政协委员王钦敏:
 
  建议深化区域产业结构调整,优先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支持科技创新。完善政府支持自主创新产品的首购制度,鼓励和支持自主创新技术投入市场,扩大自主高新技术的市场份额,使企业从市场中得到利润,再回馈于技术研发和创新,形成创新驱动的良性循环。
 
  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巡视员张小济:
 
  政府采购应当扶持自主创新企业,对自主创新产品实行首购订购政策。一个自主创新产品出来后是需要消费者去认知的,大家都不了解的东西是不可能去买的。就拿相机的采购来说吧,很多人用习惯一个品牌或者产品后,是不会轻易去换品牌或者产品的。自主创新的相机生产出来后,如果消费者不认可,依旧选择自己习惯了的品牌、习惯了的产品,那自主创新产品就很难赢得市场。没有良好的生存环境,企业的自主创新积极性必然受挫。企业没有自主创新的积极性,那我们国家的自主创新能力就很难得到提高。因此,自主创新产品出来后,需要政府通过首购、订购等扶持政策,将其尽快推入市场。
 
  促进节能环保
 
  节能补贴看能效 环保产品应强采
 
  全国人大代表、志高空调董事长李兴浩:
 
  国家应持续推进家电节能惠民补贴政策,把节能惠民政策作为长期政策来推行,同时全面扩大节能补贴产品的行业及品类。对高于国家1级能效标准以上的产品(如空调类产品3.4以上)应进行特殊补贴,能效比越高,补贴额度应越大,以鼓励和扶持行业、企业加大对节能降耗技术的投入。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惠州市环保局副局长黄细花:
 
  要让环保产品在政府部门得到广泛使用,就必须提高政府部门相关采购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以及评标专家的环保意识。对环保产品也应实行强制采购。因为环境对于人类来说太重要了,而政府的消费行为又必将影响到广大民众的消费行为。
 
  全国政协委员、原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王玉庆:
 
  在采购过程中界定一个产品是否节能环保不能只看产品本身,不能只看它在使用过程中是否节能环保,而应该对这个产品的生命周期进行一个完整的评价。也就是说,应从一个产品的原材料采掘、提炼、加工、制造、运输、销售、使用直到回收这整个过程中的一系列活动对资源和能源的消耗以及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综合的评估。
 
  程序与效率
 
  两者不矛盾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财政厅厅长王文童:
 
  程序是法律的基础。政府采购执行的是《政府采购法》,那么政府采购行为就必须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程序进行。没有程序,就没有法律。一套严谨的采购程序是避免暗箱操作的重要手段,是采购过程公开、公平、公正的保障。
 
  目前政府采购出问题,更多的是因为在执行程序上出了问题。这是不成熟的法律意识造成的。不能觉得有了制度、有了法律,就可以忽略程序。很多制度和法律落不到实处,就是程序没有落实到位,程序落实了,法律制度的约束力自然也就能到位。
 
  效率和程序本身不矛盾。政府采购的程序就如同拍卖程序,是不能省略的,如果省略,就不是法律规定的政府采购,更不能为了效率而忽视程序。就目前情况来看,在遵循程序的基础上提高效率,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加强管理,让各个程序之间的衔接更加顺畅,保障程序的完成做到快、准、狠。另外一种便是目前各地都在大力提倡的“电子化”。
 
  扶持中小企业
 
  降低入市门槛 提供融资便利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省长助理、财政厅厅长李友志:
 
  湖南省的中小企业多,因此中小企业发展的好坏直接关系着全省的经济命脉。为了大力扶持中小企业,湖南省财政厅与有关部门一道制定了《关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若干意见》,推出了18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其中包括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具体内容是鼓励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在同等条件下,要将政府采购合同优先授予本省中小企业。对中标企业融资有困难的,银行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给予贷款支持。
 
  全国政协委员、永正裁缝店集团董事长王永正:
 
  一个国家如果没有非常优秀的中小企业,这个国家是很难有更大发展的。我国中小企业承担了75%的就业。我们的社会之所以这么稳定,原因之一是大家都有工作可干,毕了业也好,出了门也好,能找到工作。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下,不少中小企业受到了严峻的考验。我认为,此时国家应该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
 
  全国政协委员、安徽省工商联主席李卫华:
 
  建议加大对企业转型升级、设备更新和技术研发的财税支持,激活民间资本的投资愿望。财政投资要优先考虑能够拉动民间投资的项目,发挥财政资金在拉动民间投资中的杠杆作用;尽快制定出台《中小企业政府采购管理办法》,鼓励政府采购向中小企业倾斜,以财政手段帮助中小企业获得更大的内需市场。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徐晓兰:
 
  科技部、发改委、工信部都可以在不同的领域给予中小企业一些创新方面的扶持,支持其在核心技术上进行研发。中小企业本身的产业化是它成长过程中很重要的一个环节。
 
  对于全国政府采购部门来说,在采购过程中,进入的门槛可以有所调整的一定要进行调整。切忌总是拿中小企业和成熟的企业去对比、拿中小企业的产品和成熟产品去对比。设置市场进入门槛时一定要考虑如何才能推动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高端技术和一些核心技术只有在用的过程中才能不断成熟、不断提高,政府应当给这些产品成熟和提高的机会。
 
  全国政协委员、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经济社会理事会理事林嘉騋:
 
  政府采购应该给民营企业,尤其是民营中小企业更多的机会。民营企业是拉动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是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一支生力军。尽管国有和国有控股的大型企业是国家安全的保障,是国民经济和行业发展的支柱,代表着国家的技术、经济实力,但民营企业,包括广大中小企业仍是创造市场活力、拉动经济增长的基本力量。
 
  国货界定
 
  方向确定 标准仍需讨论
 
  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财政厅厅长陈秋生: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对什么是国货的界定,是有道理的。
 
  首先,世界经济已经一体化,许多产品几乎不能分出你我了。比如你手里拿的佳能相机,牌子是日本的,但产地不再日本,不信你看,这个相机的产地是在中国。其次,现在类似这些合资企业在中国设厂生产,税收交给了中国政府,也招收当地员工就业,这种劳动力是国内的,税收也交在国内的企业,肯定跟通过海关进来的产品是不同的。因此,我觉得,只要是在本土生产的产品,就可以界定为国货。
 
  现在,我们看是不是国货,很多人有一个误区,就像奥运期间因为火炬接力在巴黎被骚扰,结果很多学生闹事去砸家乐福,最后砸的不还是我们中国员工的饭碗吗?
 
  对于民族品牌、自主创新品牌,我觉得一定的扶持是必要的。但从长远发展来看,企业要立于不败之地,是需要在市场中去摔打的。比如,创造一个品牌,它的质量、价格、性能等等这些约束,都是要通过竞争来完成的,不可能由政府给你包办。
 
  全国政协委员、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原副院长韦苇:
 
  政府采购一定要支持国货的发展,这不是贸易保护主义。如果政府带头用洋货的话,给民间带来的风气不好,政府带头买洋货,大家都买洋货,实际上对民族工业的发展是一种损害。政府的行为是风向标。
 
  政府采购的东西,比如办公家具、办公用品,车辆等,也犯不着要多么好,配置多么高,档次多么好,要本着实用的原则来采购。同时从节约行政开支的角度来说,政府也应该这样做。这方面不用“领导新潮流”。我认为,所谓的国货,应该是中国自己的企业生产的,至少是中国控股的企业生产的。在中国注册的外资企业生产的产品,不能叫做国货。
 
  社会形象
 
  政府采购是一个窗口
 
  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财政厅厅长陈秋生:
 
  政府采购是一个向社会展示政府形象的窗口,这个窗口代表了财政部门的行业行风建设,它能不能依法行政、公开透明,以良好的社会服务来面对社会,直接关系到财政部门在社会公众心目中的形象。政府采购做好了,老百姓会觉得财政部门办事公道,依法行政;做得不好,会有损政府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
 
  以前,对财政部门来讲,更多的是将精力放在其他领域的支出管理上,比如大的支出方面,对政府采购则较少有人关注和管理。现在不同了,政府采购制度在发展,操作越来越规范,范围越来越宽,采购规模也越来越大,也更多地吸引了人们的眼球。我们要把它做好,将窗口形象树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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