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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A与国际化: 开放促改革 谈判争时间

作者: 发布于:2015-07-20 15:15:0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1月21日,政府采购信息报社举办了“2011政府采购专家新年座谈会”,与会专家就当前政府采购领域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认真而热烈的探讨。

 
  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源头借鉴了国际经验,中央政府加入GPA的承诺又确定了我国政采与国际接轨的未来,这种“两头在外”的背景,以及GPA谈判,给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带来了哪些机遇和挑战?
 
  张澜涛:开放促改革 应该国际化
 
  国际上有一个传统,就是欠发达国家都会努力向发达国家学习技术性东西,学技术性东西见效快。中国是一个学技术很快的国家,这在政府采购领域内体现得也较为明显,从中国政府采购规模连年保持大幅度增长就可一斑。1998年,中国的政府采购总体规模只有31亿元,到了2009年这一数字已达到了7143.2亿元,可以说,现在的中国政府采购市场仍有大力发展的潜力,这已经引起了世界各国的关注,并吸引了世界各国的企业。
 
  近年来,我国的政府采购面临着加入GPA的考验,在一轮又一轮的谈判之中,我们逐渐发现了许多国内的政府采购与国际无法接轨的地方。例如,在国际关系学院的师生翻译我国第一份GPA谈判出价清单时就发现,军队采购在世界各国普遍被列入了政府采购范围,但在我国却不是。但是,中国迟早要加入GPA,也就是说,中国的政府采购迟早要国际化,只有这样才能让加入GPA之后的中国政府采购仍然能够发挥它应有的功能。
 
  因此,中国除了要向政府采购发展较为成熟的国家学习采购技术,更为重要的是要学习采购制度,使得中国的政府采购制度真正国际化,与国际接轨。例如,美国的《联邦采购条例》(FAR),加在一起有2000多页,涉及采购的方方面面,但是我国的政府采购制度规定却较为粗放。再如,国外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做得很完善,但中国在此方面欠缺太多,尤其是政府采购预算透明做得不够,没有真正落实公众对使用财政资金进行采购的行为的知情权。
 
  又如,中国政府采购基础学科研究不够,人才不多,这方面的教育也没有得到政府的真正重视,这给政府采购制度建设中人的力量的发挥埋下隐患。因此,我的观点是,中国的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应走出一条国际化发展的道路。
 
  我本人对中国的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发展持乐观态度。虽然目前权力寻租等行为仍然在阻碍着这一制度改革的发展,但是随着中国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政府采购必将拥有广阔的发展前景。我们应该持一种更为开放的态度去审视这项制度改革,支持这项制度改革,为它全面发展的繁荣时期的到来做好充足准备。
 
  曹富国:GPA谈判价值是促进自我改善
 
  中国政府采购国际化是一个大方向,实际上我们国际化的进程已经在进行之中。中国政府采购的进程本身就是一个走出去引进来的进程。
 
  在发达国家的压力下,我国政府采购走国际化的进程在不断加速。我觉得,这次胡锦涛主席访美,其中一个重点是谈政府采购。这次除直接谈到政府采购外,其他领域如自主创新和软件正版化、知识产权保护实际也还是政府采购问题。而且中国在美国进行的大规模采购,其中一部分也属于宏观的政府采购范畴。综合各种情况看,这次中美之间可能在中国加入GPA谈判方面设定了议程,至少中国给了美国一个预期的谈判节奏。因此在加入GPA方面留给国内政府采购领域作好相应准备的时间不多了。
 
  过去有一种普遍的看法,认为GPA的竞争是成员国的产业竞争,是靠产业竞争力来实现对政府采购合同的竞争的,但我认为实际上并非如此。产业竞争力在私人领域有效,在政府采购领域来看,好的政府采购市场竞争则取决于好的政府运作。中国加入GPA的谈判从表面看是希望做到价值对等交换,一美元换一美元,但看来达到这个目的对我们来说难度很大。因为现在的实际情况是,我们连想问对方要什么都还不清楚。
 
  所以,对于中国的GPA谈判而言,现在的关键问题不在于谈判桌上具体的文件术语的交涉,而在于中国自身积极进行各方面的准备。因为GPA的竞争实质是政府采购制度、规则和从业人员素质的竞争。
 
  因此,现在对中国而言,比进行谈判本身更重要的事情是审视自身的制度、规则和队伍。这个问题不解决,谈得再好也是白谈。在我看来,加入GPA谈判的唯一价值在于获得了审视和改善自己的机会和空间。从目前的形势看,加入GPA方面留给国内的时间不多了,紧迫性更强了。
 
  (座谈会内容根据与会专家发言整理,其观点不代表本报观点。专家发言整理:本报记者刘燕、万玉涛、王巍、马海瑞、杜子越、王少玲、黎娴、小昕、孙立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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