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京萍:三大亮点护航协议供货
作者:葛胜征 小昕 发布于:2015-07-20 11:30:3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2010~2012年度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协议供货采购工作圆满结束已有5个月的时间,在这次招标中,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创新了做法,现在看来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任京萍在第六届全国政府采购集采年会汽车采购论坛上总结了三大亮点。
首先在采购环节中不但引用竞争机制,同时还规定技术、服务项目得分没有超过30分的供应商不得中标,在保证价格优惠的同时还充分考虑了采购人的后期使用成本和便利性;其次是规定新车型的优惠幅度不能低于同期市场的最大优惠幅度;再者是针对新车型紧俏现象,要求厂家必须承诺对新车型的充分供给和供货的时限。
任京萍认为,目前北京的交通拥堵状况确实到了必须治理的地步,据有关资料统计,截至2010年9月北京的汽车保有总量已突破450万辆,到12月29日已达到480万辆,作为拥有2000万人口的大城市,汽车数量的急剧增长势必会影响到老百姓的日常出行、工作。
“在‘十二五’期间,北京市各级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再增加公务用车指标,”任京萍认为,今后各机关、事业单位将会在不增加公务车用车指标的基础上,逐步缩减用车编制,这些政策将会对公务车市场有合理适度的限制。
至于北京市政府、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的公务车采购是否将会沿用摇号政策,任京萍表示,目前公务车政策细则还处于酝酿之中。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上一篇:农业部:应考虑使用周期综合成本
下一篇:姜毅:扶持自主品牌责无旁贷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