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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惠牧政策增加牧民收入”建议的答复(摘要)

作者: 发布于:2015-07-16 17:43:3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一、完善惠牧政策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

 

  您提出的建议,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入分析了当前“三牧”工作面临的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对于健全和完善国家惠牧政策体系,促进草原生态保护和牧民增收,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和参考价值。目前,我国草原生态保护和牧民增收问题面临严峻形势,完善惠牧政策,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一是有利于改善草原生态环境,保障国家生态安全。我国60亿亩天然草原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具有调节气候、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净化空气等多种生态功能。内蒙古、新疆草原牧区是我国华北和西北的两大生态屏障,青藏高原生态系统是我国水资源的主要发源地和涵养区,从战略高度加以重视,切实改善草原生态环境,直接关系到牧区乃至全国的生态安全。二是有利于统筹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推动落实科学发展观。与农业相比,牧业抵御风险的能力更弱;与农民相比,牧民的增收渠道更单一;与农区相比,牧区统筹城乡发展的难度更大。草原生态恶化、承载力下降,牧民增收缓慢,还将使农区和牧区经济社会发展差距进一步拉大。完善惠牧政策,从增加牧民收入、促进牧业发展入手,可以有力增强牧区发展后劲,为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做出贡献。三是有利于维护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促进构建和谐社会。我国草原牧区既是少数民族分布最集中的地区,又与12个国家接壤,涵盖62%的陆地边界线,承担着守土护边的重要职责。完善惠牧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增加牧民收入,提高牧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能够为维持安定和谐的社会秩序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高度重视,深入调研,完善政策

 

  您提出的建议被全国人大列为重点处理建议,由我部牵头会同农业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办理,全国人大农业和农村委员会督办。我部对此高度重视,会同农业部等单位,组成工作小组,制定了重点建议办理工作方案,多次赴宁夏和内蒙古等地进行调研。我部部领导亲自带队深入牧区开展实地调研,并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牧民、牧区基层干部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经过反复研究论证,提出了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促进牧民增收的政策建议,并向国务院报送了有关政策建议的请示。10月12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财政部关于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促进牧民增收的政策建议,决定从2011年起,在内蒙古、西藏、新疆、青海、甘肃、四川、宁夏和云南8个草原牧区省(区)全面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实施禁牧补助、草畜平衡奖励、牧草良种补贴、牧民生产资料综合补贴等一系列政策措施。10月21日,我部部领导向全国人大专题汇报了重点建议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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