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服务路径何在 专家称核心是改进登记制度
作者: 发布于:2015-07-16 14:58:3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在很多人看来,对于众多社会组织来说,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关于将要推进各级政府向社会组织采购社会服务的谈话无疑是一个福音。在被问及是否会推进把一部分政府职能转让给社会组织时,李立国预料并且相信“政府转移职能的部分和社会组织更好发挥社会作用的部分,都会大大地迈进”。李立国透露,在加快进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的同时,还将完善政府支持社会组织发挥作用的政策,其中即有大力推动各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内容。
李立国上述谈话,表明中央政府职能部门已经意识到需要将政府管不了管不好的社会事务交给专业的社会组织进行管理,人们亦因此充满信心——或许,社会组织承接政府采购的春天即将来临。但也有观察家认为春天不远但寒意犹在。
春天近了
事实上,2011年8月,广东省即有消息传出将出台购买社会服务目录,珠海市更是有9个协会及社会组织与政府3个职能部门签约,珠海市32项政府职能正式转移给这9家社会组织。广州市越秀区实施“阳光家庭”计划,政府以购买服务的形式,由残疾人亲属和专业机构开展残疾人居家照顾服务。
广东省民政厅厅长刘洪在2011年广东省民政工作年中分析会上透露,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目录将要出台,当时舆论普遍认为此举意味着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社会服务的份额或许将会出现突破式增长。
广东省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或许可作为此一议题的分析样本,随着购买服务内容涉及领域越来越多,以早期教育、公共卫生和艾滋病防治、扶贫、养老、残疾人服务等为主的购买范围逐步延展至社区发展、社区矫正、文化、城市规划、公民教育、环保、政策咨询等方面。
购买边界的逐步扩大,或许可以视为政府此一意识的觉醒。
2012年2月,广东省社会工作会议传出的消息称,广东省政府已将130余项职责交给社会组织或事业单位。与此同时,将在中国率先试行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
官员披露相关部门已经草拟《广东省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暂行办法》和《省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目录》,“逐步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改革的基本思路”。后者当时暂定将于2012年上半年对外公布。
有媒体报道,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陈雄贵在会上称,广东省政府已将130余项职责交给社会组织或事业单位。
在政府采购社会服务方面,广东省走得最远,但并不孤单。江苏省苏州市2012年春节前向外界公布将投入2000万推动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北京市民政局日前也宣布已经委托专家与实务管理人员组成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全市社会组织进行实地考察评估,获3A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可优先接受政府职能转移,优先获得政府购买服务。
此番李立国的表态势必将使各级政府以及民政部门在此项事务上多加着力, 北京师范大学壹基金研究院院长王振耀对此亦表示认同,并认为此项工作非常急迫。
撤掉登记门槛
各地方纷纷出台有关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规定或指导办法,看上去春天已近,但是在政府高调推出向社会组织购买社会服务政策的同时,社会组织真正获得的以及能够承接的订单却并不如预期。
广东当地媒体称该省政协社法委组织政协委员进行调研时发现,大部分社会组织并未获得政府职能部门的采购项目——“全省社会组织中,已接受政府购买服务的仅有9%。”
即便是各地出台的相关规定以及指导意见,虽然已经明确为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开绿灯,有的还明确列出购买服务目录,但是大多还都停留在原则性意见阶段,并未制定实施的具体时间表和具体实施办法与细则。同时政府相关部门为了维护既得利益,在转移职能方面并不积极,这使得很多社会组织的活动空间非常狭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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