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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201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公布

作者: 发布于:2015-07-13 16:34:2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0年6月至2011年3月,审计署对中国科学院(以下简称中科院)201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中科院本级和所属光电研究院等9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中科院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院本级和130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中科院2010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2685220.77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含财政部审核确认的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下同),其中当年财政拨款1750322.50万元;中科院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1870116.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848556.15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815104.15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中科院本级及所属单位2010年度预算支出共计412110.82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15.35%。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3181.66万元,其中2010年9997.74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52860.63万元。上述问题对中科院2010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中科院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0年度预算执行基本能够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能够按照会计法及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比较规范,各单位基本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遵照执行,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中科院在编报2010年部门预算时,有147058.59万元预算年初未细化到具体项目及执行单位,经过年中细化和调整,至年底全部细化并批复到所属单位。
 
  2.2010年,挂靠所属光电研究院的空间科学与应用总体部(以下简称总体部)有项目经费收入7099万元、支出5746万元、结转7524万元未纳入中科院部门预决算管理。
 
  3.2009年至2010年,所属高能物理研究所、电子学研究所和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以下分别简称高能所、电子所、网络中心)使用财政资金支付非财政拨款项目经费等6188.52万元,其中高能所4241.38万元、电子所1782.30万元、网络中心164.84万元。
 
  4.截至2010年底,高能所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尚未批复的情况下,使用财政资金支付项目经费2173.20万元,并在往来款科目挂账。
 
  5.2010年9月,电子所未按合同约定进度付款,提前支付科技基础设施项目资金5914.72万元,并全部列作了支出。
 
  6.8家所属单位扩大科研经费等开支范围5703.87万元。
 
  (1)2008年至2010年,高能所在科研项目经费中列支在职在编人员经费2054.61万元、超范围提取公共设施维护费1102.86万元、超标准列支工程津贴358.46万元、发放年度开发奖55万元。
 
  (2)2009年至2010年,所属理化技术研究所(以下简称理化所)在科研项目中无预算列支改造工程款等110.38万元;在课题经费中列支人员经费472.96万元;自行改变项目预算,拨付经费25万元用于租用自主研发设备开展科研工作。
 
  (3)2008年至2010年,电子所在科研项目经费中列支在职在编人员经费446.03万元;在国家重点实验室经费中计提修购基金等134.92万元。
 
  (4)2009年,总体部在材料费中列支网络测试服务等服务费用123.6万元;在科研经费中无预算列支工程文档管理系统开发款等255万元。
 
  (5)2009年至2010年,所属力学研究所(以下简称力学所)超范围在科研项目经费中列支仪器设备测试费196万元;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中列支评审费26.74万元;在重点实验室经费中列支会议费38.47万元。
 
  (6)2010年,所属声学研究所(以下简称声学所)在科研项目经费中列支职工绩效津贴等工资性费用153.29万元。
 
  (7)2007年至2010年,网络中心在科研经费中超预算列支劳务费和咨询费123.07万元。
 
  (8)2009年至2010年,所属国家天文台(以下简称天文台)在中科院拨付其代管单位的人员经费中提取管理费27.48万元。
 
  7.2009年至2010年,4家所属单位以技术服务费、采购礼品和食品等名义在科研项目经费和管理费用中虚列支出195.25万元,用于职工福利等支出。其中,总体部114.38万元,电子所59.48万元,力学所14.90万元,天文台6.49万元。
 
  8.2004年10月,网络中心多报课题决算187.21万元,用于以后年度人员经费等支出。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09年至2010年5月,总体部向本部人员发放津补贴357.48万元,财务报销凭证与实际发放名单中的金额不一致,造成个人所得税实际扣缴数与应扣缴数不一致。
 
  2.至2010年,所属动物研究所(以下简称动物所)于2008年完工的科研实验楼、标本展示馆和标本楼项目尚未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涉及金额29700.72万元。
 
  3.4家所属单位存在少计资产、投资和收支等问题。具体是:
 
  (1)截至2010年底,理化所有资产2542.10万元、对外投资450万元,未在财务账表中反映;超过3年的应收账款436.11万元、挂账的2000年至2002年所外合作单位款项1114.17万元均未及时清理。
 
  (2)截至2010年底,动物所2006年以无形资产作价1000万元对外投资,未在财务账表反映;未将对外收取的测试费等188.23万元计入收入,而是直接冲减成本。
 
  (3)2010年,天文台未经批准对外投资72.50万元,在往来款科目挂账;未将2007年至2010年收取的房屋和土地对外出租收益103.79万元计入收入,而是直接冲减成本;代收的74.50万元资产收益在往来款科目中核算,未上缴中科院。
 
  (4)截至2010年底,力学所于2005年7月未经批准对外投资60万元,仍在往来款科目挂账。
 
  4.2009年和2010年,电子所未经批准,自行委托其全资子公司北京科电高技术公司管理和使用原值合计1112.58万元的科研设备,并将该公司上缴的修购基金94.78万元作为技术收入或冲减管理费用。
 
  5.4家所属单位使用不规范票据入账162.17万元。
 
  (1)2008年至2010年,使用被吊销营业执照单位开具的发票在科研经费中列报维修(护)费等64.51万元。其中,力学所44.94万元,动物所8万元,天文台5.87万元,电子所5.70万元。
 
  (2)2010年,动物所以收款收据代替发票,在科研经费中列报委托业务费34.37万元。
 
  (3)2010年,动物所、天文台以北京市商业企业专用发票代替建筑业专用发票在科研经费中列报装修费39.75万元。
 
  (4)2009年至2010年,动物所、力学所使用开票单位与领用单位不一致的发票在科研经费中列报试剂、耗材支出等23.54万元。
 
  6.至2010年,高能所后勤服务中心和工厂仍违规保留基本存款账户,余额分别为510.78万元和270.39万元。
 
  7.2009年至2010年6月,声学所43名在职职工在研究所关联公司长期固定兼职,获取报酬263.58万元。
 
  8.2009年12月,理化所委托本所科研人员参股的关联公司开展科研任务,并拨付89.50万元。经查,该公司无偿使用理化所的科研、办公条件,并在理化所科研人员帮助下完成了此项科研任务。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年初预算未细化问题,要求今后提前细化预算并及时批复到所属单位;对所属单位部分科研经费未纳入部门预决算管理问题,要求责成其将其收支、结转纳入预决算管理;对所属单位使用财政资金支付非财政拨款项目经费问题,要求责成相关单位将违规使用的财政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对所属单位未按合同约定进度付款问题,要求责成其监管预付资金的使用情况,并签订相关合同;对所属单位扩大科研经费开支范围问题,要求责成相关单位归还原资金渠道;对所属单位虚列支出问题,要求责成总体部就发放职工福利经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责成力学所和天文台收回虚列支出套取的财政资金,上缴中科院,责成电子所调整相关决算(草案);对网络中心多报课题决算问题,要求责成其将多报课题费上缴中科院;对所属单位财务凭证与实际发放情况不一致问题,要求责成其规范管理,做好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作;对动物所未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问题,要求责成其尽快办理基本建设项目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对理化所账外资产问题,要求责成其将账外资金纳入财务统一核算;对理化所往来款挂账问题,要求责成其及时清理;对动物所等单位少计投资问题,要求责成其严格办理对外投资手续;对动物所等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要求收回天文台代收的资产收益,并责成相关单位补缴相应税款;对电子所自行委托下属公司管理科研设备问题,要求责成其规范委托管理程序,并将公司上缴经费用于科研工作;对力学所等单位使用不规范票据入账问题,要求责成相关单位加强票据报销管理;对高能所内设部门基本存款账户未撤销问题,要求责成将其内部部门保留的银行账户予以撤销;对声学所在职职工兼职取酬问题,要求对兼职取酬行为进行统一规范管理;对理化所的其他问题,要求加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此外,要求责成上述单位调整相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中科院对所属单位零余额账户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结合实际情况,商财政部等单位制定科研单位零余额账户管理实施细则;加强对所属非预算单位预决算编报等事项的监管,保证部门预决算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督促所属单位加强资产管理,保证资产账实、账表一致。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中科院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中科院高度重视,已开始积极整改。对使用财政资金支付非财政拨款项目经费问题,高能所已整改,网络中心已完成清理退库工作;对扩大科研经费开支范围问题,总体部、声学所和理化所已调账将资金归还原渠道,电子所已将在国家重点实验室经费中列支的修购基金归还原渠道;对虚列支出问题,总体部已补缴相关税款,电子所已作调账处理;对发放津补贴未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总体部已补缴税款,并规范管理;对账外资产问题,理化所已全部纳入单位财务核算管理;对往来款挂账问题,理化所正在清理;对内设部门基本存款账户未撤销问题,高能所正在办理撤销手续;对职工兼职取酬问题,声学所已停止职工兼职取酬行为;对于其他问题,理化所表示将加强项目准备工作和审核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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