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资讯-政府采购信息网

科技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作者: 发布于:2015-07-13 16:28:2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科学技术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是指科技部机关及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等21家直属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是为履行科技外交工作职能、促进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和专家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科技部是我国科技外事工作的主管部门。我国现与152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双边、多边科技合作关系,签订了104个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参加了约200个政府间国际科技组织,在46个国家的69个驻外使领馆派驻了141名科技外交官。同时与80多个发展中国家开展科技合作援外工作。科技部每年需要与数十个国家和地区开展多种层次的交流互访,定期召开双边科技联委会或混委会。科技部还是一些重要战略对话机制如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的参与单位。近几年在国外举办多次中国科技年或中国文化年科技活动,例如2010年意大利中国文化年的多场科技活动。科技部还代表我国参与了国际热核聚变试验计划(ITER)、伽利略计划、欧盟科技框架计划、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可再生能源与新能源国际科技合作计划、中美清洁能源中心合作等10余个大科学工程和重大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参与联合国及其专门组织的科技活动(例如参加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附属机构的谈判),以及亚太经合组织、经济合作组织、国际能源署等区域组织和专业组织的会议和合作活动,并代表国家参加第四代核能系统国际论坛、碳收集领导人论坛、清洁能源部长会议、G8科技部长会议等一批新的多边合作机制,出访任务不断增多。
  
  科技部因公出国(境)费主要用于参与上述大科学工程和国际重大科技合作计划,出席国际会议和谈判,执行双边、多边政府科技合作任务,参加双边科技联委会或混委会,派出专家开展科技合作援外工作,以及参加科技展览、出国调研考察、短期培训或研修等方面的支出。按照批准的因公出国(境)计划,2010年共执行因公出国(境)团组325个、967人次(其中包括部分根据项目实施需要邀请的外单位专家)。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是有关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是有关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主要是外事接待费用和公务活动费用。近年来国际科技合作交流日益频繁,国际科技合作在国家总体外交工作、推进自主创新战略中日益发挥重要作用,科技部公务接待费用中外事接待费占很大比重。根据接待外宾费用管理办法,按照协议或互惠原则,科技部的外事接待费主要是接待应邀来我国访问、参观和参加各项国际活动的外国代表团,在国内召开双边科技联委会或混委会以及其他双边多边会议,接待发展中国家来华考察学习、进行合作研究的专家学者,接待来华进行技术指导的外国专家,举办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等发生的接待费用。2010年在华举办了上海合作组织首届科技部长会议、中美创新对话会议等20余次重要双边多边会议并接待与会外宾。2010年科技部共接待164个国外来访团组、1081人次,发生外事接待和各类会议费用合计1347.28万元。国内接待费主要用于国内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费用,共计191.49万元。
  
  科技部201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比2010年预算少支出253.35万元。主要原因包括: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的精神,切实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确保将“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内;二是有关国际大科学工程和重大科技合作计划、科技合作援外任务等的实施受相关国际组织(或合作方)工作进度安排影响,部分任务2010年未能全部实施,延续到2011年继续执行,相应的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接待费当年未执行,延续到2011年继续执行。
  
  科技部2011年“三公经费”预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预算按照国务院统一要求较2010年预算压缩2%;公务接待费预算较2010年预算零增长;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根据实际工作需求有所增加,主要是科技部新增了参加气候变化谈判,落实中美创新对话以及中欧创新集群合作、中德政府间磋商等多项工作任务,经费相应在2011年的预算中体现。
  
  近年来,科技部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不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围绕国家战略目标和重大科技需求部署科技工作,加强国际科技合作。在科技重大专项、基础研究、高新技术发展、民生科技、科技扶贫和科技下农村、国际科技合作、支持企业技术创新以及部省会商等方面,取得了一批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和显著的工作成效,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显著增强,国际影响力显著提高。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