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结合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实施绩效管理
作者: 发布于:2015-07-06 15:19:4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近日,财政部印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2012~2015年)》(财预〔2012〕396号,以下简称《规划》),旨在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规划》认为,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和结果要求。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根本目的是改进预算支出管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质量。
《规划》提出,预算绩效管理的目标是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和"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进一步增强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全面加强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具体来说,就是要达到绩效目标逐步覆盖、评价范围明显扩大、重点评价全面开展、结果应用实质突破、支撑体系基本建立的效果。
为了确保总体目标顺利实现,《规划》明确要求,2012~2015年预算绩效管理将着重围绕以下几项工作来推进。
首先,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实现预算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有机结合。
其次,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和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在完善管理制度体系方面,一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法律、法规建设,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顺利开展提供坚实的法律基础和有力的法律保障;二是建立涵盖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各环节的管理制度;三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制订系统、规范的绩效管理工作流程和操作细则。
在完善绩效评价体系方面,一是强化财政部门、预算部门绩效评价主体功能,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价;二是创新评价方式,逐步建立自我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多种绩效评价方式,确保绩效评价结果的权威性、公正性;三是加快对绩效指标的研究设计和修订补充,初步形成涵盖各类各项支出,符合目标内容,突出绩效特色,细化、量化的绩效指标。
再次,健全专家学者库、中介机构库和监督指导库,分建共享,动态管理,为预算绩效管理提供智力支持和制衡监督。
最后,拓展预算绩效管理各环节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实现预算绩效管理在所有预算部门(单位)的全覆盖,并通过重点评价的深入推进、评价质量的有效提升、评价结果的切实应用,确保预算绩效管理取得实效。
从数字上来衡量,各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的资金总量占本部门公共财政支出的比例要力争达到10%,各地开展绩效评价的资金总量占本级公共财政支出的比例要力争达到20%。
同时,逐年扩大绩效目标管理范围,到2015年,编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一级预算单位占本级所有一级预算单位的比例力争达到30%;编报绩效目标的转移支付资金占本级对下转移支付规模的比例力争达到40%;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预算资金占本部门项目预算资金的比例力争达到50%,并将绩效目标管理范围逐步覆盖到绝大部分预算资金。
《规划》提出,宣传工作要伴随预算绩效管理始终,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预算绩效管理的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通过理论研讨、要报简报、专题宣传等多种方式大力倡导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切实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培育绩效管理文化,扩大预算绩效管理的社会影响,有效引导社会各界主动了解预算绩效管理、支持预算绩效管理,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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