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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采名人探讨如何应对IT产品价格高

作者: 发布于:2015-07-06 15:02:3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沈德能:价格高问题广受关注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法律顾问、律师 沈德能
 
  政府采购价格高的这个问题,我个人也很关注。从2001年我们就开始考虑中标价格偏高这个问题,为此也发表了一些文章。
 
  去年底我们广西采购中心联合招标投标管理局在中央财经大学牵头下,做了一个政府采购价格高的现状对策的课题研究,课题比较大,有两万字。今年全国两会的时候,广西自治区的全国政协委员刘新文提交一个提案,主要内容就是如何改革政府采购的一些制度来扼制政府采购价格偏高的问题。
 
  IT产品在协议供货中的价格问题之所以突出,主要是由于IT产品本身的特点和协议供货的缺点这两个因素搅在一起造成的。
 
  IT产品的市场价格变化非常大,主要是降价速度快,降价幅度比较大,这是它的特点。协议供货本身有缺点,不能准确把握市场价格,比如我们采用最高限价这种方式,就造成当市场价格降低的时候政府采购价格还是高的。采用优惠率方式,也不能把握市场价,再高的优惠率也是虚假的。在具体执行当中,一旦协议供货商确定之后采购人就直接向其采购,中间就不再有竞争,在具体采购当中价格是由供需双方商定的,中间没有第三方的监管。这些原因结合在一起,就导致了协议供货的IT产品容易出现价格高的问题。

  徐舟:推行协议供货埋下隐患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管理部副部长 徐舟
 
  2001和2002年,我在采购一线做了两年,做过IT 产品的采购,对IT 产品的价格问题感受也比较深刻。后来财政部门要推协议供货时,我就给他们提出不同看法,认为这不是一个好的制度。
 
  经过这么多年,由于不同程度上客观存在的价格虚高问题,尤其是经过媒体选择性曝光后的放大效应,大家现在都说协议供货制度不好。但是,回过头来想,协议供货制度的主要目标本来就不是要获得一个好的价格,当初推出它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方便采购人。从这个目标来说,它不失为一个好的制度。现在推行批量集中采购后,大批量的采购是能获得一个好的价格,但小额零星的采购还是要通过协议供货来满足采购人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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