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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预算已公布 政府采购预算何时公开?

作者: 发布于:2015-06-18 11:52:4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3月20日,4张具有特殊意义的表格出现在财政部的网站上,它们分别是2009年中央财政收入预算表、中央财政支出预算表、中央本级支出预算表、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表。这4张表格,刚刚通过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全体代表的集体表决,可以说,其中的每一串数字、每一个汉字都具有法律效力。

 
  业内人士发现,此次公布的所有数据都是今年中央财政预算中最核心的部分。更为重要的是,这是国家首次在全国人大审议通过后的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中央财政预算草案。有关人士分析认为:我国财政透明建设迈出重要一步。
 
  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一年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掀开了我国行政部门那一遮就是半个世纪的神秘面纱。但是,人们随后又焦虑地发现,当看清了政府的“真面容”后,却仍然猜不透政府的“心”。他们不禁发出疑问:真有那么一天,我们不仅能够知道政府做过了什么,还能知道政府将要做什么和会怎么做吗?2008年9月,《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正式出台,政府用实际行动给了民众一个肯定的答案。
 
  财政部新闻发言人胡静林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特别强调了此次预算公开的两个关键词:“首次”和“第一时间”。据业内人士称,财政部此前连续7年在年终的《中国财政年鉴》中登载预、决算数据,公开的“姿态”让人欣喜,但在时效性上明显滞后,形式大过实质。今年,全国两会刚刚闭幕,中国的普通民众就切切实实地过了一把当“人大代表”的“瘾”,胡静林称,这正是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的切实贯彻。工作要求终于变成了实际行动。
 
  政府采购规模可见端倪
 
  在公布的4张预算表格中,2009年中央财政支出预算表和中央本级支出预算表受到的关注度更高。其中,后者在前者的基础上对数据进行了分解,可谓更加细化。从分解后的中央本级支出来推测中央财政支出预算,涉及政府采购的预算款项可能包括教育支出1980.62亿元中的一部分、493.01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中的一部分、1180.56亿元医疗支出中的一部分、1887.2亿元交通运输支出中的一部分、1236.63亿元环境保护支出中的一部分以及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970亿元当中的一部分。当然,随着越来越多的支出项目被纳入政府采购的范畴,其他支出类别中仍可能有需要通过政府采购来完成的。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近年来国家一再强调专项资金采购“入笼”政府采购程序,在第四张预算表格、即2009年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表中,12579.88亿元的专项转移支付也毫无疑问地将成为政府采购“大蛋糕”的“主料”之一。
 
  国际关系学院公共市场与政府采购研究所常务副所长张澜涛在接受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预算公开后民众的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得到保障,同时要求政府要编制依法、科学、民意的预算。只有这样,才能衍生依法、科学、民意的决策以及保证决策执行效果,在年底决算时给民众以交待。
 
  鼓励政府采购预算公开
 
  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中明确规定预算公开的内容包括部门预算,而政府采购预算是部门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说,近年来以北京为代表的我国个别省、市开始尝试公开政府采购预算的行为,在2008年终于找到了有针对性的法律依据。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徐焕东在接受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采访时说,国家首次在第一时间公布财政预算,在实质上给政府采购预算公开行为以明确鼓励。
 
  张澜涛进一步分析说,鉴于国外通行做法,国家在分步骤、分层次、分内容公布预算的过程中,完全可以尝试单独公布一张政府采购预算表格,因为民众对这部分支出的关注实在太高。初步的做法可以参照本次公开预算的形式,以一张单独表格呈列而不具体透露支出部门,今后的方向一定是公开内容越来越多、越来越细。“由于受相对较为健全的制度约束,政府采购透明得只剩下预算还在‘犹抱琵琶半遮面’。”张澜涛抛出了这样一种观点:“相比于其他领域这已经十分难得,但同时也表明了公开政府采购预算十分必要。”
 
  有关人士也指出,要注意在预算公开进程中对涉密内容的保护,这同时是对国家利益的保护。正如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白景明所说:“中国财政的透明公开化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涉及整个制度管理体系的配套问题,比如《保密法》中有关规定的修改和完善就应与财政透明化相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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