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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之一:应编尽编 实现应采尽采

作者: 发布于:2015-07-16 17:27:36 来源:

  


  9月6日,上海市财政局正式发布《上海市2012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除了对集中采购目录作出调整之外,其还将各单位分散采购货物类、服务类和工程类项目最低预算金额分别限定为5万元或年批量预算50万元、10万元和50万元。而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公开招标限额标准分别被确定为100万元、200万元和100万元。接下来,上海市各采购单位将据此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着手开展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


  与上海市类似,8月末9月初,各省也纷纷出台了适合自身发展需要的2012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作为新一年度各地政府采购的风向标,所在省的省直单位将以本省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为依据,用半年左右时间,经历多重程序,并最终经各地人大批准,确定新一年度的政府采购预算。


  作为部门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经过必要的程序。同时,政府采购预算的特殊性对其编制内容的要求必然更高。


  细化编制内容


  “这种政府采购预算审查到底是走形式,还是真正通过审查加强预算管理?”某市财政部门相关负责人在参加预算审查时如是评价。政府采购预算居然让监管部门在审查时“觉得稀里糊涂,看不懂”,暴露出的预算编制粗陋问题不言而喻。


  在业内法律专家看来,由于预算编制得过于简单、笼统,透明度低,政府采购预算内容是否科学、合理难以审查监督,审计也没有依据,造成监管部门在审查预算时对其内容认识模糊,看不明白,从而无法提出切实可行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毋庸讳言,细化编制的政府采购预算是政府采购的基石所在。然而当前,我国预算收支科目的设计或多或少有些不合理,预算收支科目在某种程度上显得较为粗糙,造成编制预算草案有些粗略,项目不细,预算报表所列科目组次不多,所列内容不够详尽,透明度不高。


  某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表示,大多数预算草案科目只列到“类”级,没有“款”、“项”、“目”的具体内容,即便少数单位编制的预算内容稍细一些,但也只到了“款”级科目,没有具体的“项”和“目”,甚至许多资金不作预算,随用随批,暗箱操作,起不到预算应有的作用。


  据了解,当前以广东省和黑龙江省为代表的部分省市已经将政府采购预算具体到采购项目,有效防止了各政府采购执行环节可能出现的问题。


  拓展编制范围


  “目前,我们省级单位每年编报的政府采购预算基本占到财政一般预算的50%左右,采购预算比例已相当大。”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处长钱国兴表示,拓展政府采购预算编报的范围,是扩大政府采购规模的根本举措之一。


  据了解,黑龙江省对照部门预算中政府采购预算编报格式,制定了部门预算外资金政府采购预算编报表格,随同部门预算一同部署,实行全口径编报政府采购预算,也为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创造了条件。在江苏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处长吴小明看来,政府采购预算尤其要编实编细、应编尽编。刚刚结束的2012年江苏省级部门预算编制布置会议要求,认真做好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细化部门预算编制,2012年政府采购预算应以省级集中采购目录为编制依据,所有属于集中采购目录中的支出项目,无论是什么资金来源,都必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目前,江苏省正在着手制定进一步完善省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及执行的意见,也正酝酿将各地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情况纳入工作考核范围,并对违反规定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应编尽编才能应采尽采


  许多地方的政府采购统计信息显示,工程采购额度均占总体政府采购规模的80%左右。为了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将工程类采购项目从预算源头纳入政府采购管理是这些地方的普遍做法。并非工程类项目如此,货物类、服务类项目也一样,要想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实现“应采尽采”,扩大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范围无疑是最好的方法。


  实现“应编尽编”必然要强化政府采购预算审核,确保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或规定限额以上的采购项目全部纳入预算,特别是对公用支出项目及专项支出项目,要督促部门按照政府采购目录进行细化,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完整性,才能切实做到应编尽编。


  长期关注公共财政改革的深圳市民吴君亮曾对河南省焦作市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公开等给予充分肯定。公开资料显示,自2007年开始,焦作市就将政府采购预算作为部门预算的复式预算,部门预算和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包括各类财政性资金和其他性质资金。从2008年起,焦作市扩大了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范围,增编了医疗卫生器械采购预算,后又将债务预算和投融资预算中的采购项目纳入市本级采购预算。


  时至今日,焦作市本级采购预算已涵盖一般支出项目、生产建设支出项目、医疗器械支出项目、债务资金支出项目和投融资资金支出项目等,采购类别包括所有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基于此,这几年焦作市政府采购规模不断扩大,2011年度政府采购预算金额达到15.94亿元。


  政府采购信息报2011年9月19日第1229期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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